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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糖尿病慢性病(居民医保糖尿病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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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居民医保补助涨了!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纳入慢病保障范围

好消息!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涨了!

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心脑血管等慢性病

也将纳入慢病保障范围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小编为你把亮点梳理如下

↓↓↓

亮点1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涨了

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通知》明确

2021年居民医保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

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

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中央财政按规定对地方实行分档补助——

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

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助。

地方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亮点2

持居住证参加医保的

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进一步放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要按要求合理确定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优化筹资结构。根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在确保现有筹资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亮点3

住院报销70%左右

进一步巩固稳定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完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待遇保障和普通门诊统筹,做好待遇衔接。

亮点4

探索心脑血管等慢性病

纳入慢病保障范围

持续抓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实,开展专项行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示范城市活动。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纳入慢病保障范围,发挥医保促进慢病早诊早治作用,提升健康管理水平。

亮点5

加快健全重大疾病

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加快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大病保险继续实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倾斜支付政策,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实际合理确定救助待遇标准,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亮点6

对这些人不设等待期

要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设置,对居民医保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体,不设等待期。

来源: 沈阳日报

91种药品新增进医保,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

1月1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正式落地实施,参保人在医院药店购药,将按照新版目录执行。此次调整共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

这几天,不少参保人在看病就医时都会询问相关治疗领域最新纳入目录的药品。在北大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就有糖尿病患者对新纳入目录的胰岛素周制剂非常感兴趣,每注射一次就可以满足一周的用药需求,可以减少注射治疗负担。纳入医保后,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将大大提高。

糖尿病患者 芦女士:最早的每天注射胰岛素三次,后来就是一天一次,这是一个进步。现在胰岛素周制剂的话,那就更是质的飞跃了,所以对我来说那肯定方便。

这款胰岛素周制剂在中国、欧盟与美国同步开展临床试验,同步递交新药上市申请,2024年6月在中国获批,同年就纳入了医保药品目录。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 北京大学糖尿病中心主任 纪立农:在获得了药监局批准上市之后,能够很快进入到医保,那么这也体现了国家特别想让这些新型的药物能够尽早地让患者使用上,让他们疾病控制更好。

此次调整新增的91种药品中,就有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含2个罕见病),此外还有肿瘤用药26个(含4个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个、抗感染用药7个、中成药11个、精神病用药4个,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个。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中药饮片部分892种。

在此次目录调整中,谈判竞价药品平均降价63%。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 黄心宇:坚持临床价值导向,坚持支持真创新,真支持创新,将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好药及时以合理的价格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医保目录在肿瘤、慢性病、儿童用药、罕见病等方面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将从目录调整中得到真正的实惠。

编辑 | 薛加怡

责编 | 赵宁宁

主编 | 杨公元

监审 | 宋锦峰

来源 | 央视新闻

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门诊用药可报销50%以上!郑州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新的福利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张瞧 通讯员 高向涛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以前只能通过申报慢性病通过后或住院报销,才能少花些医药费。新政出台后,郑州患有“两病”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买药上所花的钱可以进一步减少啦!这可是个好消息!”郑州市民郑先生说。

11月19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会同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郑州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办法》新规,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实行限额管理。一个年度内,“两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用药费用月统筹基金限额标准为40元。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分别为二类50%、一类5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站、所)60%。

惠民!为“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减负”

《办法》明确,新政保障对象为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并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类、二类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两病”且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居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高血压(伴靶器官损害)、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及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I型糖尿病鉴定标准的“两病”患者。药品范围为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

为最大限度方便患者,“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实行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可选择一家两病“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变更一次,需要更换“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的,由本人或者委托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后,方可更换。

郑州市市本级(含市辖区)参保居民“门诊用药”定点单位为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市)参保居民“门诊用药”定点单位为一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站、所)定点医疗机构。

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实行限额管理。一个年度内,“两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用药费用月统筹基金限额标准为40元(高血压合并糖尿病/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重复计算)。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分别为:二类50%、一类5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站、所)60%。

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不可享受双重待遇

《办法》规定,“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由“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两个月与“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一次;属于患者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本人与“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结清。

需要注意的是,《办法》要求,本办法实施前已通过鉴定的高血压(伴靶器官损害)、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和I型糖尿病患者,继续享受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待遇,不享受“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两病”患者按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申报程序,经鉴定符合高血压(伴靶器官损害)、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I型糖尿病鉴定标准的,享受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待遇,不再同时享受“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我关心的是,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两病’患者相应病种的门诊用药费用,是否会计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郑州市民许先生问,“不会!”郑州市医疗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而且“两病”患者相应病种的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也不计入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负担费用。此外,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两病”患者相应病种的门诊用药费用,同样不计入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主要依赖用药,如果不住院是没有办法获得报销的,现在将药品纳入门诊报销里,患者在门诊上的负担就会有所减轻。还不影响年度限额,这政策真是太好了!”许先生赞道,“我父亲就是‘三高’患者,得赶紧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贴心!病情稳定,一次可开3个月相关药品

“两病”患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类、二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诊断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在诊断医疗机构填写“两病”登记表,选一家固定“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医疗机构每月会将符合条件的“两病”患者汇总表报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负责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对“两病”患者进行疾病类别标识。

待遇如何享受?参保居民持“两病”登记表,在选择的“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两病”门诊登记建档,“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将登记表留存。“两病”患者自建档次月起开始享受“两病”门诊医保待遇。

2019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两病”患者,在“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建档后,可当月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待遇,统筹基金支付月限额标准为40元。

《办法》指出,为推进“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对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一个自然年度内一次处方量可以延长至3个月,保障患者用药需求。

长期在外务工、异地居住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如何保障呢?这个问题《办法》也能解决!长期在外务工、异地居住的郑州市参保居民,经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凭居住地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报户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可选择本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中固定一家进行门诊治疗),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参保居民在居住地本人选定的一家“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先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报销。其门诊用药费用每年报销一次,报销的有效期为门诊就医费用发生的第二个年度内。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侯昺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