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O糖尿病(msd糖尿病中文说明书)
【慢性病防治】慢性病鉴定标准
慢性病鉴定标准
(一)高血压
根据高血压是否伴有并发症,分为2类:
1.高血压。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或门诊确诊,持续1年以上门诊降压治疗记录,需提供相应1年内每季度至少1次门诊病历或发票。
2.高血压伴并发症。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确诊(或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疾病门诊诊断证明),并合并有心(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脑出血、脑梗死、腔隙性脑梗死)、肾(血肌酐>125μmol/L、肾移植术后、肾透析)或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或视乳头水肿)并发症其中之一。
(二)冠心病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心电图、24小时动态心电图、心脏负荷试验或心肌损伤标志物(心肌酶谱或肌钙蛋白)检查,符合冠心病特征的;2.典型临床表现,结合心电图符合急性心肌梗死特征,或经冠脉造影/冠脉CTA检查显示冠状动脉主干或其主要分支直径狭窄≥50%。
(三)心功能不全
行CRT/CRT-D/ICD心脏起搏器植入术后,或下列三条中符合两条的:
1.有器质性心脏病/心肌病病史,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确诊为心功能Ⅲ-Ⅳ级;2.心脏超声检查证实左室舒张末期内径(LVDd)男>55mm、女>53mm和/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3.BNP或NT-pro-BNP检查升高。
(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并符合下列条件:1.肺功能检查: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FVC<0.70;2.胸部X线检查或胸部CT检查相关诊断报告。
(五)支气管哮喘
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抗过敏、解痉、平喘等药物有明显疗效,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舒张试验阳性;2.昼夜PEF变异率≥20%;3.发作时血液检查嗜酸粒细胞增高。
(六)肺动脉高压
有相关临床表现的WHO功能分级Ⅱ级、Ⅲ级的第一大类肺动脉高压,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确诊,并符合下列条件任意2条的:1.右心导管检查:静息状态下,平均肺动脉压≥25mmHg,肺毛细血管楔压≤15mmHg;2.超声心动图检查:肺动脉收缩压≥40mmHg;3.胸片检查显示肺动脉高压症。
(七)特发性肺纤维化
经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提供影像学检测报告、肺功能检测报告或病理报告(3项中2项)。
(八)溃疡性结肠炎
有溃疡性结肠炎的临床表现,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综合检查后确诊。需提供肠镜、病理及影像学的相关检查报告。
(九)克罗恩病
有克罗恩病的临床表现,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综合检查后确诊。需提供肠镜、病理及影像学的相关检查报告。
(十)肝硬化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各种原因导致的肝硬化,并符合下列中两项的:
1.肝功能异常:白蛋白<35g/L、ALT、AST或ALP、GGT高于正常值,或胆红素指标明显升高;2.B超或CT:肝裂增宽,门脾静脉增宽,左右叶比例失调,肝表面凹凸不平,脾大,腹水等;3.胃镜或钡餐:食管静脉曲张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4.肝穿刺:有假小叶形成或纤维化表现;5.B超肝脏弹性成像测定值高于正常参考值。
(十一)晚期血吸虫病
1.有血吸虫病疫水或疫区接触、生活史;2.存在肝硬化的临床症状、体征或影像学依据,或存在血吸虫病引起的胃肠道症状或体征;3.存在肠道、肝脏、脑组织或血清中病原学证据。
(十二)自身免疫性肝病
因体内免疫功能紊乱引起的慢性肝病,具有相关临床表现,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有下列抗体部分阳性:抗核抗体(ANA)、抗平滑肌抗体(SMA)、抗肝肾微粒体(KLM)抗体或抗线粒体抗体(AMA),(或)伴有血IgG增高、肝功能异常或肝脏病理改变。
(十三)慢性肾脏病
各种病因导致的肾功能不全,近半年内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为慢性肾脏病,出现肾功能减退(GFR<60ml/min/1.73 m2)及蛋白尿,且病程≥3个月。
(十四)肾病综合征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诊为肾病综合征,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尿蛋白≥3.5g/d、血浆蛋白<30g/d、肾穿刺病理结果提示肾病综合征。
(十五)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下列条件之一,需门诊进行规范透析治疗的:1.非糖尿病慢性肾衰竭患者GFR≤10ml/min,糖尿病慢性肾衰竭患者GFR10~15ml/min;2.反复出现药物难以控制的高钾血症(血钾≥6.5mmol/L)或严重代谢性酸中毒(HCO3~≤13mmol/L);3.药物难以纠正的高血容量性心衰;4.尿毒症脑病;5.严重的消化道症状、消化道出血。
(十六)糖尿病
根据是否需要使用胰岛素治疗分为下列两类:
糖尿病。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血糖检测确诊为糖尿病,并伴有视网膜病变(有微血管瘤、出血、渗出)、高血压病、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肾病(尿蛋白增高或微量白蛋白高于正常)、肾功能不全或糖尿病肢端病其中之一,需要长期口服降糖药。
糖尿病胰岛素治疗。Ⅰ型糖尿病或因胰腺疾病,需要长期(半年以上)使用胰岛素治疗。备注:1.无急性代谢紊乱(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非酮高渗性昏迷等),应提供非同一天血糖检查结果;2.因急性疾病(如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住院时发现的高血糖疾病,应在病情稳定2周后重新检查;3.内分泌专科住院发现的高血糖应提供出院小结,非内分泌专科住院发现的高血糖应提供住院治疗期间的化验单;4.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肾病(尿蛋白增高或微量白蛋白高于正常)或伴有肾功能不全、糖尿病肢端病需参保地(或就医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或相关科室检查报告。
(十七)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1.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确诊;2.除外亚急性甲状腺炎症、产后甲状腺炎、HCG相关性甲状腺毒症和甲状腺高功能腺瘤;3.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甲状腺素测定(T3、T4、FT3、FT4、TSH)检验报告异常。
(十八)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1.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确诊;2.除外口服药物引起的一过性甲减、妊娠期甲减(待分娩6周后重新评估甲状腺功能)、产后甲状腺炎、亚急性甲状腺炎症;3.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甲状腺素测定检验报告(T3、T4、TSH)。
(十九)肢端肥大症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确诊,需要长期使用生长抑素治疗的患者。免疫组化染色GH( ),胰岛素生长因子-Ⅰ水平升高。
(二十)脑卒中
1.经诊断为脑出血或脑梗死,住院治疗后仍有意识障碍、中枢性面瘫、认知障碍、言语障碍、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吞咽困难、构音障碍、尿潴留或尿失禁等神经症状,经确诊为脑卒中后遗症,仍需继续治疗;2.颅脑CT、CTA、MRI、MRA、DSA等检查发现相应的病灶,有脑血管狭窄或闭塞相关证据。符合第一条和第二条即可认定,未住院确诊需具备明确新发脑梗死或脑出血的诊断依据。
(二十一)癫痫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神经内科专科医师确诊,各种原因导致的癫痫每年发作2次以上需要用药治疗者。
(二十二)帕金森综合症
临床上出现静止性震颤或肌强直,并出现静止性震颤、肌强直、运动迟缓、姿势步态异常四项主征其中两项的,并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神经内科专科医师确诊,并需要开始抗帕金森病治疗的。
(二十三)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临床诊断为阿尔茨海默病,或其他各种原因脑病所致的痴呆患者。
(二十四)肝豆状核变性
经住院或门诊确诊为肝豆状核变性,血清检查CP降低,伴有头部CT、MRI、肝功能等异常或K-F环阳性、锥体外系症状、智力障碍或精神异常的表现。
(二十五)重症肌无力
出现眼外肌或四肢肌或咽喉肌或呼吸肌等受累症状,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临床确诊为重症肌无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新斯的明(或腾喜龙)试验:阳性;2.疲劳试验:阳性;3.免疫学检测:AchR-Ab滴度升高;4.胸腺CT检查:显示胸腺瘤改变;5.肌电图检查报告异常,重复电刺激低频或高频递减;6.mas受体阳性。
(二十六)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有肌无力、肌萎缩、吞咽困难等上或下运动神经元损害的临床症状,肌电图检查提示至少二个节段损害,经三级医院住院确诊,且病程≥3个月。
(二十七)多发性硬化
经脑脊液和核磁共振相应检查等,当地最高级别医院住院诊断确诊。
(二十八)青光眼
经三级综合医院眼科或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医师诊断青光眼,不适宜手术治疗,需长期门诊治疗的患者。
(二十九)黄斑性眼病
1.经三级综合医院眼科或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医师诊断,由于黄斑变性、糖尿病性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或视网膜静脉阻塞引起的视力损害;2.基线矫正视力0.05-0.5;光感-0.5;3.需有血管造影及光学相关断层扫描(OCT)证实黄斑区有新生血管,对于不适合做血管造影者,血管成像(OCTA)证实黄斑区有新生血管。
(三十)银屑病
经二级甲等及以上相关专科医师确诊为银屑病,并且BSA面积>5%且PASI评分>5,中度至重度寻常型银屑病或关节型、脓疱型或红皮病型。对传统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能耐受的患者。
(三十一)白癜风
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皮肤科专科医师确诊为白癜风,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1.皮肤累及面部、颈部或双手背;2.皮损累及总面积≥ 10cm⊃2;。
(三十二)重度特应性皮炎
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皮肤科医师确诊,传统治疗无效、有禁忌或不耐受的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
(三十三)精神障碍
1.经精神专科医院确诊的下列精神疾病:
①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妄想性障碍;②慢性难治性抑郁症、难治性强迫症、躁狂症、多动症、儿童孤独症;③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④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2.对于“心境障碍”或“抑郁障碍”需精神专科医院出具证明提示严重程度;3.上述疾病需提供精神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三十四)慢性乙型肝炎
确需进行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①HBeAg阳性,HBVDNA≥105拷贝/ml;HBeAg阴性,HBVDNA≥104拷贝/ml;②ALT≥2×ULN;如ALT
(三十五)慢性丙型肝炎
经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具备收治能力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临床确诊,具有抗病毒治疗指征,需要按照临床诊疗规范进行抗病毒治疗。抗HCV和HCV RNA阳性。
本病种治疗终结后,再次申请需提供初治病例及复发的检查报告,经临床专家审核评估,需要继续进行抗病毒治疗的,可再次享受门诊待遇。
(三十六)结核病
1.经专科医院或具备收治能力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临床确诊为结核病;2.具有相应部位结核病的影像学特征;3.病理学或病原学标志阳性;4.已实施抗结核治疗,需门诊进行规范抗结核治疗的。耐药性结核患者需提供药敏检验报告和耐药治疗方案。
(三十七)艾滋病
1.HIV抗体筛查试验阳性和HIV补充试验阳性,或HIV分离试验阳性,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的患者;2.当地疾控部门出具HIV抗体确诊检测报告阳性的患者。
(三十八)类风湿性关节炎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或风湿专科门诊确诊,并符合下列中两条的:
1.血沉异常升高或CRP升高;2.类风湿因子或抗CCP阳性;3.影像学检查骨关节及周围软组织特征性改变(至少有骨质稀疏),或关节B超、MRI关节滑膜炎。
(三十九)强直性脊柱炎
1.出现3个月以上腰背痛、晨僵、脊柱活动受限等症状,活动后疼痛可缓解,但休息不能减轻;腰椎在前后和侧屈方向活动受限;胸廓扩展范围小于正常值;2.影像学检查:双侧骶髂关节炎2-4级或单侧骶髂关节炎3-4级;或人类白细胞抗原B27测定(HLA-B27)阳性;3.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或风湿专科门诊确诊。
(四十)系统性红斑狼疮
出现颧部红斑、盘状红斑、光敏感等临床表现,经三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现口腔溃疡、关节炎、浆膜炎等症状;2.出现精神系统或神经系统症状;
3.血液学异常(溶贫,血三系减少);4.免疫学异常(抗ds-DNA抗体阳性,或抗Sm抗体阳性,或狼疮抗凝物、抗心磷脂抗体阳性,或抗β2-GP1阳性);
5.狼疮肾炎;6.抗核抗体阳性。
(四十一)白塞氏病
出现口腔、眼、生殖器溃疡及皮肤特征性皮损并反复发作与缓解慢性过程,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确诊,需要长期治疗的。
(四十二)系统性硬化症
临床出现皮肤肿胀硬化、手指的凹陷性瘢痕或硬指、Raynaud征阳性、指趾尖端溃疡等临床表现,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确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X光检查:肺纤维化、食道运动功能障碍等内脏改变;2.肺动脉高压或肾脏病变;3.免疫学检测:抗Scl-70( ),抗着丝点抗体( )。
(四十三)干燥综合征
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确诊,并累及血液、肺、肾脏或肝脏等器官损害的相关检查或证明。
(四十四)多发性肌炎
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诊住院确诊,具备肌炎特异性抗体阳性,符合以下任何一项:①四肢近端肌痛肌无力;②肌电图示肌源性损害;③肌活检示肌纤维变性和炎症反应及结缔组织增生;④肌酶升高。
(四十五)皮肌炎
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住院确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①肌炎特异性抗体阳性;②特征性皮疹。
(四十六)结节性多动脉炎
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住院确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①动脉造影显示动脉梗塞或动脉瘤形成;②B超或MRI发现受累血管狭窄、闭塞或动脉瘤形成。
(四十七)ANCA相关血管炎
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住院确诊,MPO-ANCA或PR3-ANCA阳性,符合下列4项中的1项:1.鼻肺肾三联征;2.肺肾累及;3.鼻息肉、哮喘、肺非固定性浸润;4.病理报告证实。
(四十八)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
经三级医疗机构确诊为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需要替代疗法补充抗体免疫蛋白的患者。
(四十九)生长激素缺乏症
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确诊,年龄≤18周岁且骨骺未愈合,需长期生长激素治疗的(完全缺乏或部分缺乏);有相应的检查确诊报告。
(五十)普拉德-威利综合征
有明确的病史,伴有严重肥胖、性发育不良、智力轻度低下或特殊面容等典型临床表现;需提供分子遗传学确诊报告。
(五十一)脑瘫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为脑性瘫痪,年龄≤14周岁,需长期门诊康复治疗的。
(五十二)尼曼匹克病
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住院或门诊确诊,提供分子遗传学确诊报告或符合下列5项中3项的。
1.肝脾肿大;2.有或无神经系统损害或眼底樱桃红斑;3.外周血淋巴细胞浆和单核细胞浆有空泡;4.骨髓可找到泡沫细胞;5.X线肺部呈粟粒样或网状浸润。
(五十三)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需长期进行抗凝治疗的,需提供出院记录和手术记录单。
(五十四)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血管支架(含球囊、外周血管支架等)植入术后,需进行抗凝治疗的,需提供出院记录和手术记录单。
(五十五)心脏冠脉搭桥术后
冠脉搭桥(支架)术后需长期行抗凝治疗的患者。本病与冠心病待遇不重复享受。
(五十六)器官移植术后
既往有严重脏器疾病史,经医院住院手术移植异体器官(组织),移植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治疗的。根据移植器官(组织)不同,分为肾移植术后、肝移植抗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抗术后等(其他)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需提供移植手术出院记录和移植手术记录单。
(五十七)血友病
1.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血液科专科医师确诊,需要在门诊接受凝血因子输入等相应治疗的。2.需提供三级医院凝血因子活性检测报告。凝血因子活性<1%为重型血友病。
(五十八)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确诊,排除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检查减少或骨髓象检查异常。
(五十九)再生障碍性贫血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诊断为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或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情稳定期)。
(六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出现血液病临床症状,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确诊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血象:全血细胞减少,或任1.2系细胞减少表现;2.骨髓象:有三系、两系或任一系血细胞的病态造血。
(六十一)骨髓增生性疾病
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确诊为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或原发性骨髓纤维化,并有血象和骨髓象的检查结果,需在门诊长期用药治疗的。
(六十二)白血病
典型的临床表现,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诊断为白血病,并经专科医师审核,确需门诊治疗的。需提供血液系统检查报告和上述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方案。
(六十三)恶性肿瘤
1.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住院或门诊确诊为恶性肿瘤(含淋巴瘤、骨髓瘤),且肿瘤未愈、转移、复发或新发,有相应的病理检查或免疫组化检查报告,需继续门诊治疗的。2.特殊情况无法取得病理确诊,根据临床症状、影像学检查、肿瘤标志物及多学科会诊后,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住院诊断为恶性肿瘤,需要门诊治疗的。3.恶性肿瘤根治术后,需临床严密随访的患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手术治疗记录单和病理报告。根据不同确诊患者的治疗方式,病种认定分为下列3类:(1)恶性肿瘤(放化疗):包括各类肿瘤的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灌注治疗;(2)恶性肿瘤治疗(靶向治疗):有相应靶向治疗药物,符合药物的适用范围,治疗药品在医保目录内,并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方案;(3)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无需或不适宜进行放化疗或靶向治疗,但仍需要长期或定期门诊检查或护理的其他肿瘤(或肿瘤术后)患者。
(六十四)法布雷病
(1)有蛋白尿、进行性肾衰竭等肾脏表现或左室肥厚、心衰、少汗、疼痛、血管角质瘤、卒中等多脏器受累症状;(2)a-GalA酶显著降低(≤10%)或GLA基因致病性突变;(3)针对基因报告VUS分型的患者,可结合生物标记物(Lyso-GL-3水平)或病理报告。
(六十五)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心肌病
(1)心脏彩超或心脏核磁共振提示心肌淀粉样变可能;(2)在通过抽血查血清游离轻链,排除轻链的可能后,核医学pyp核素显像视觉评分大于等于2分,H/CL比值大于1.5;(3)心肌淀粉样变遗传型需要明确的基因检测报告。基因检测显示非遗传型即确诊野生型;(4)如果不具备条件2、3,可进行侵入性心内膜心肌活检,经激光显微切割和/或质谱技术对淀粉样变进行诊断和分型。即使在条件2视觉评分低于2的情况下,仍可确诊。满足条件1、2、3,或条件1、4可予以鉴定。
(六十六)亨廷顿舞蹈症
(1)有明确家族史,多于30-50岁起病,慢性进行性舞蹈样动作、精神症状和痴呆;(2)分子遗传学确诊报告
(六十七)视神经脊髓炎
(1)必要条件:①视神经炎;②急性脊髓炎;支持条件:①脊髓MRI异常病灶≥3个脊髓节段:②头颅MRI不符合MS诊断标准;③血清NMO-IGG阳性;(2)具备全部必要条件和支持条件中的2条,即可诊断。
(六十八)脊髓延髓肌萎缩症(肯尼迪病)
(1)临床表现以缓慢进展的肌无力、痛性痉挛、震颤及肢体、延髓部及面部肌肉萎缩,可伴有男性乳房发育和生殖功能降低等;(2)患者的血清肌酸激酶和乳酸脱氢酶轻度升高;(3)电生理以广泛的慢性神经源性损害为最主要改变;(4)雄性激素受体基因1号外显子CAG序列重复突变检测。
(六十九)遗传性血管性水肿
(1)家族史阳性(大部分);(2)反复发作性的皮肤和黏膜水肿,使用抗组胺药、糖皮质激素和肾上腺素无效;(3)补体C4或CI-NH浓度或功能低下;(4)分子遗传学确诊报告。符合3、4中的任何一条,再加上第1和第2作为诊断标准。
(七十)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
(1)幼儿期运动发育轻度迟滞,儿童期(5~6岁)运动能力开始下降,并出现步态异常、跟腱挛缩、腰椎前凸等变化,查体可见明显双雕肠肌假肥大现象;(2)结合血肌酶谱明显升高、肌电图呈肌源性损害,可临床疑诊DMD;(3)分子遗传学确诊报告(如有基因检测报告,可不提供肌电图检查)。
(七十一)脊髓性肌萎缩症
需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确诊,并至少符合3、4两项之一。
1.临床表现为进行性、对称性四肢和躯干的肌无力,近端重于远端,下肢重于上肢,有时可见舌肌纤颤、手震颤;2.血肌酶谱,肌酸激酶(CK)值正常或轻度升高,绝大多数患者不超过正常值的10倍;肌电图提示神经源性损害;3.基因检测显示SMN1外显子7纯合缺失或SMN1复合杂合突变;4.基因检测阴性结果患者需行肌电图及肌肉活检,帮助诊断与鉴别诊断。
(七十二)β-地中海贫血
需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确诊。1.根据家族史、贫血、肝脾大、黄疸等临床表现及血检可临床诊断;2.确诊需基因检测。
(七十三)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
需经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眼科或二级以上专科医院确诊。
1.典型症状包括:发痒、发红和流泪,其他常见特征包括视力模糊、畏光、灼热,以及特有的绳状黏液和浆液性分泌物;中度到重度的结膜充血、轻度到中度的结膜肿胀、异物感和疼痛。在晨起时表现明显,导致所谓的“早晨痛苦”。
2.典型体征可能包括:上睑乳头、角膜损害、Horner-Trantas结节。(至少一种)。3.有条件的可选做实验室检查。
(七十四)慢性荨麻疹
需经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皮肤专科确诊。1.反复出现红斑风团伴瘙痒,每周超过2次;2.病程超过6周;3.可伴血管性水肿;4.皮肤划痕试验可阳性;5.对抗组胺药无应答或不耐受的慢性荨麻疹患者。符合条件1-4的为慢性荨麻疹(普通型);符合条件1-5的为慢性荨麻疹(难治型)。
原标题:《【慢性病防治】慢性病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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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霍林郭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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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障碍性贫血(AA)临床路径
再生障碍性贫血(AA)临床路径
(2016年版)
一、再生障碍性贫血(AA)临床路径住院流程
(一)再生障碍性贫血(AA)诊断
I 目的:确立再生障碍性贫血一般诊疗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病人诊疗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Ⅱ范围:适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人的诊疗。
III 诊断依据。
根据《British Committee for Standards in Haematology: Guidelines for the diagnosis and management of aplastic anaemia.》(2009 )及《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 第三版,科学出版社)
IV 诊断规程
采集病历
现病史应包括患者症状(贫血、出血、感染等相关症状),
初始时间、严重程度以及相关治疗情况。
既往史个人史应详细询问有无家族史;询问其他重要脏器疾病史。
体检应包括:贫血、出血相关体征,有无躯体畸形,有无感染病灶等。
入院检查
2.1 初诊时
2.1.1 常规:
2.1.1.1 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潜血 、血型
2.1.2.2 输血前相关检查:HIV、梅毒、病毒性肝炎标志物
2.1.2 骨髓
2.1.2.1 骨髓分类(要观察三系的形态,是否有病态造血;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须注意淋巴细胞及浆细胞形态有无异常,必要时行胸骨检查)
2.1.2.2 骨髓活检病理 嗜银染色
2.1.2.3 GPI锚连蛋白流氏检测(CD55、CD59)
2.1.2.4 N-ALP、PAS、铁染色、巨核细胞酶标
2.1.2.5 染色体核型(必要时行荧光原位免疫杂交如5、7、8、20、21、Y染色体)
2.1.2.6 流式细胞仪免疫表型分析
2.1.2.7 造血干祖细胞培养
2.1.2.8 电镜形态及免疫组织化学(MPO,PPO)
2.1.2.9 彗星实验、MMC实验(年龄 < 50岁需要筛查,我院不能做,可送标本至放射所)
2.1.3. 生化
2.1.3.1 肝肾功能、空腹血糖
2.1.3.2 防癌五项
2.1.3.3 电解质六项
2.1.3.4 乳酸脱氢酶及同工酶
2.1.3.5 心肌酶谱
2.1.3.6 铁代谢四项指标(血清铁,未饱和铁结合力,总铁结合力,铁饱和度)
2.1.3.7 可溶性转铁蛋白及其受体
2.1.4 免疫学
2.1.4.1 免疫球蛋白定量
2.1.4.2 淋巴细胞亚群、T/NK大颗粒淋巴细胞比例、V β 流式检测
2.1.4.3 甲状腺功能全项检测
2.1.4.4 铁蛋白
2.1.4.5 叶酸、Vit B 12水平检测
2.1.4.6 促红素(EPO)水平检测
2.1.4.7 免疫学全套检查(抗核抗体、ENA抗体谱、循环免疫复和物、抗链O、类风湿因子、C反应蛋白、IgG、IgA、IgM、C3、C4)
2.1.4.8 细胞因子(TNFα、TGFβ、sEPO、INF-γ、IL1等)
2.1.5 溶血初筛检查
2.1.5.1 FHB HP
2.1.5.2 COOMB 实验(直接、间接)及其亚型
2.1.5.3 HAMS实验
2.1.5.4 尿ROUS实验
2.1.5 凝血八项
2.1.6 其他 心电图、胸片/肺CT(如患者合并感染,建议行肺部CT检查)、腹部消化系统及其泌尿系统B超(如患者为长期贫血,建议进行心脏彩色超声心动检查,评价心脏功能)
2.1.7 眼底、口腔、耳鼻喉检查
2.1.8 细菌、霉菌培养 药敏
2.1.8.1 如果怀疑重再,入院时常规送鼻、口、咽、皮肤、会阴、肛周、痰培养及感染部位分泌物培养。
2.1.8.2 住院中体温大于38.5℃,持续2天以上,非感染原因难以解释送可疑部位分泌物培养
2.1.8.3 如疑诊为真菌感染,送检G实验及GM实验(如果有条件)
治疗后复查
2.2.1 常规检查(血、尿、大便)
2.2.2 外周血
2.2.2.1 生化全项
2.2.2.2 可溶性转铁蛋白及其受体
2.2.2.3 铁代谢指标(铁四项、铁蛋白)
2.2.2.4 叶酸、Vit B 12水平
2.2.2.5 溶血初筛检查:FHB、HP、COOMB、HAMS实验
2.2.2.6 外周血淋巴细胞免疫分型
2.2.2.7 T/NK大颗粒淋巴细胞比例(如初诊时比例有异常,须复查此项,并加做 V β 流式检测)
2.2.3 骨髓检查
2.2.3.1 骨髓涂片形态学检查
2.2.3.2 骨髓或组织病理检查
2.2.3.2 N-ALP、PAS、铁染色、巨核细胞酶标
2.2.3.3 GPI锚连蛋白流氏检测(CD55、CD59)
2.2.3.4 染色体核型(必要时行荧光原位免疫杂交)
2.2.3.5 造血干祖细胞培养
2.2.3.6 彗星实验、MMC实验
2.2.4 如患者在服用环保菌素A,检测其浓度C0及C2
(二) 治疗
1 判断患者病情并进行分型
患者确诊为获得性再障,需根据血象分为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SAA)及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NSAA),如果外周血细胞符合一下三项中的两项,则可确诊为SAA:1)中性粒细胞 < 0.5 X 109/L;2)血小板< 20 X 109/L;3)网织红细胞绝对值 < 20 X 109/L。如果中性粒细胞 < 0.2 X 109/L ,则诊断极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VSAA)。 如不符合以上各项,则诊断为NSAA。诊断分型与患者发病时间无关。
2 本病治疗
2.1 NSAA治疗
此类患者如果需要定期频繁进行血制品输注,即输血依赖,治疗建议参考SAA患者选择的治疗方案(流程图1)。
如患者非输血依赖,首选治疗口服环保菌素A(CSA),初始治疗剂量3-5mg/kg,根据环胞浓度调整用药剂量,使C0维持在成人200-400 ng/ml,儿童150-250 ng/ml范围。应用过程中监测肝肾功能,必要时同时服用保肝药物预防肝细胞损伤。雄激素对于初诊患者,尤其是儿童及年轻女性,不常规作为首选治疗,对于CSA效果不明显或者无效患者可以加用,年轻女性因血小板减低月经量明显增多患者可短期应用以减轻出血。可选择的药物为司坦唑醇(康力龙)、十一酸睾酮(安雄)、丹那唑等药物。雄激素对肝功能影响较大,须实时监测。NSAA患者也可适当加用中成药治疗,如再造生血片、血宝等,具体用量参考说明书。
图1. NSAA治疗流程
图2. SAA治疗流程图
2.2 SAA治疗
根据BCSH 2009年再障诊断治疗指南,对于年龄<40岁有同胞供者患者,首选同胞供者造血干细胞移植。移植后治疗及处理同其他移植患者(流程图2)。
对于年龄>40岁或者无同胞供者或者治疗经费不足以承担干细胞移植患者,选择强烈免疫抑制治疗(IST),即抗胸腺细胞球蛋白(ATG)序贯口服CSA治疗。我院有兔抗人rATG(法国)及猪抗人pATG(中国武汉)两种,用量分别为rATG 3-3.75 mg/kg,pATG 20-30 mg/kg,应用前需进行静脉实验或者皮试(详细参考药物说明书),缓慢滴注每日不低于10小时,连续应用5天。同时应用1 mg/kg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换算成静脉氢化考地松及地塞米松与ATG同步输注。应用时密切注意患者有无过敏反应,进行心电血压血氧监测。治疗同时或者序贯口服CSA(具体用法同NSAA)。
ATG治疗过程中药物应用步骤:
通道一:ATG(兔)3.0mg-3.75mg/kg.d×5天,
或 ATG(猪) 20-30mg/kg.d×5天
通道二:按强的松 1mg/kg.d换算成氢化考的松50-100mg,余换算成等量的地塞米松或甲基强的松龙。
对于SAA患者经济能力无法承担ATG治疗或ATG无法耐受,推荐患者应用大剂量环磷酰胺(HD-CTX)治疗,剂量为30mg/ kg.d,溶于250ml生理盐水,正常速度连续应用4天,于应用CTX的第0,3,6,9小时给予美司那解救,同时碱化利尿,监测尿PH值使之维持6.5以上,进行心电血压血氧检测。治疗前须停用CSA一周以上,治疗后1月可再次加用口服CSA。
CTX治疗过程中药物应用步骤:
通道一:CTX 30 mg/kg.d×4天,
通道二: 美司钠 0.4 静脉输注用药第0,3,6,9小时×4天,同时静脉碱化利尿补液。
根据患者经济承担能力及其意愿,部分患者选择只口服CSA治疗,具体方法同NSAA。
2.3 CSA 的换药、减量及停用
再障患者治疗过程中需要定期返院复查,一般定于开始治疗的第2、3、6、9、12、15、18、24、30、36个月进行复查,以评判疗效及调整治疗方案及药物剂量。
口服CSA 4-6月患者血象及骨髓增生程度无改善甚至进一步减低患者,判断为治疗无效,建议换用二线免疫抑制药物,如晓悉、西罗莫斯、雷帕霉素、丹那唑等,但经验不足,疗效不肯定。也可试用中药或者参加临床实验。
对于疗效确切患者,如血象恢复正常或维持稳定水平超过3个月,CSA可缓慢减量,速度大约速度为0.3mg/kg.m。。如果在减量过程中患者血象有下降趋势,可调整回此次减量前上次水平。如患者减量过程中复发,建议返院进行二次治疗。
3 支持对症治疗
3.1 保护性隔离
对于中性粒细胞减低的患者建议尽早进行保护性隔离,以减少发生感染的机会。
3.2 造血因子
对于中性粒细胞(ANC)< 0.5 X 109/L 患者,应用粒细胞刺激因子(G-CSF)200-400 μg/m2.d ,持续至ANC> 1.5 X 109/L,以减少患者发生感染的机会。
3.3 血制品输注
贫血患者建议输注浓缩红细胞以维持 HB > 80 g/dl,尤其年龄>60患者,以保证心脏功能足以承受进一步强免疫治疗。血小板减低患者其水平< 10 X 109/L,或者< 20 X 109/L同时患者有活动性出血、年龄偏大、伴发感染发热,需要输注单采血小板,以减少患者发生致命出血的风险。
3.4 抗生素应用
一旦患者合并感染,如果ANC < 0.5 X 109/L,在明确病原菌之前建议尽早应用超广谱抗生素,以尽快控制感染,争取应用有效治疗机会。如果患者ANC正常,可根据感染部位选择适当抗生素。
3.5 心理支持
患者的角色转换需要一定时间,并且每位患者反应不同,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患者心理支持。
4 祛铁治疗
患者因红细胞生产不足,铁利用障碍,并需要长期输注红细胞,大部分会出现铁过载。定期监测铁蛋白,并对于水平> 1000 ng/ml 的患者进行祛铁治疗,以减少心脏、胰腺、肝脏等脏器功能的损伤。一般剂量为20~25 mg/kg.d,持续缓慢滴注>10小时每日或者应用祛铁泵持续滴注,每疗程两周,可根据铁蛋白适当增减。
5出院标准:
一般情况良好,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三、初治AA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 NSAA 21 天内 SAA 72 天内
时间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天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向家属告病重或病危并签署病重或病危通知书
- 患者家属签署骨穿同意书、输血知情同意书、静脉插管同意书(条件允许时)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病历书写
- 开化验单
- 上级医师查房初步分析病情
- 根据血象及凝血像决定是否成分输血
- 上级医师查房
- 完成入院检查
- 骨穿:骨髓形态学检查、细胞遗传学、组织化学、干细胞培养和GPI、彗星实验及MMC实验
- 根据骨髓、血象及凝血像决定是否成分输血
- 完成必要的相关科室会诊
- 住院医师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书写
重
要
医
嘱
长期医嘱:
- 血液病一级护理常规
- 饮食:◎普食◎糖尿病饮食◎其它
- 抗生素(必要时)
- 补液治疗(必要时)
- 其它医嘱
临时医嘱:
- 血、尿、便常规、血型、血生化、电解质、凝血功能、输血前检查
- 胸片、心电图、腹部B超
- 超声心动(视患者情况而定)
- 病原微生物培养(必要时)
- 输血医嘱(必要时)
- 其它医嘱
长期医嘱:
- 患者既往基础用药
- 抗生素(必要时)
- 补液治疗(必要时)其它医嘱
临时医嘱:
- 骨穿
- 骨髓形态学检查、细胞遗传学、组织化学、干细胞培养和GPI
- 血常规
- 输血医嘱(必要时)
- 其它医嘱
主要护理工作
- 介绍病房环境、设施和设备
- 入院护理评估
□宣教(血液病知识)
病情变异记录
□无 □有,原因:1、
2、
□无 □有,原因:1、
2、
护士
签名
医师
签名
时间
住院第3-7天
主要
诊疗
工作
□ 根据初步骨髓结果制定治疗方案 □ 患者家属签署治疗知情同意书
□ 重要脏器保护
□ 住院医师完成病程记录 □ 上级医师查房
重
要
医
嘱
长期医嘱:
□ 免疫抑制治疗
□ 抗感染等对症支持治疗医嘱
- 补液治疗(必要时)
- 重要脏器功能保护:保肝等
- 其它医嘱
临时医嘱:
- 输血医嘱(必要时)
- 心电监护(必要时)
- 每周复查血生化、电解质
- 每日或隔日复查血常规
□ 血培养(高热时)
- 静脉插管术(条件允许时)及静脉插管维护、换药
□ 其它医嘱
主要
护理
工作
- 随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 心理与生活护理
□ 治疗期间嘱患者多饮水
病情
变异
记录
- 无 □有,原因:
1、
2、
护士
签名
医师
签名
时间
住院第8-20天
住院第21-71天
出院日
(NSAA 21;SAA 72)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上级医师查房,注意病情变化
- 住院医师完成病历书写
- 每日复查血常规
- 注意观察体温、血压、体重等
- 成分输血、抗感染等支持治疗(必要时)
- 加用环保菌素,注意监测环保菌素浓度
□HLA配型(符合造血干细胞移植条件者)
□进入层流室进行强烈免疫抑制治疗(符合行强烈免疫抑制治疗患者)
□造血生长因子(必要时)
□上级医师查房
□住院医师完成常规病历书写
□根据血常规情况对症支持治疗
□注意监测环保菌素浓度直至达到理想浓度范围
□上级医师查房,进行治疗有效性评估,确定有无并发症情况,明确是否出院
□完成出院记录、病案首页、出院证明书等
□向患者交代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如:返院复诊的时间、地点,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等
重
要
医
嘱
长期医嘱:
- 洁净饮食
- 抗感染等支持治疗(必要时)
- 其它医嘱
临时医嘱:
□ 免疫抑制治疗医嘱
- 血、尿、便常规
- 血生化、电解质
- 输血医嘱(必要时)
- G-CSF 5μg• Kg-1 • d-1(必要时)
- 影像学检查(必要)
- 病原微生物培养(必要时)
- 血培养(高热时)
- 静脉插管维护、换药
□ 其它医嘱
长期医嘱:
- 洁净饮食
- 停抗生素(根据体温及症状、体征及影像学)
- 其它医嘱
临时医嘱:
□骨穿
□骨髓形态学、微小残留病检测
□血、尿、便常规
□监测环保菌素浓度
□G-CSF 5μg• Kg-1 • d-1(必要时)
□输血医嘱(必要时)
□其它医嘱
出院医嘱:
□ 出院带药
- 定期门诊随访
- 监测血常规、血生化、电解质
主要
护理
工作
- 随时观察患者情况
- 心理与生活护理
□ 治疗期间注意肛周及口腔护理
□随时观察患者情况
□心理与生活护理
□指导患者生活护理
□指导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病情
变异
记录
□无 □有,原因:
1、
2、
□无 □有,原因:
1、
2、
- 无 □有,原因:
1、
2、
护士
签名
医师
签名
四、复诊的再生障碍性贫血临床治疗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后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2天
时间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天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患者家属签署输血同意书、骨穿同意书、腰穿同意书、静脉插管同意书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病历书写
- 开化验单
- 上级医师查房与化疗前评估
□上级医师查房
□完成入院检查
- 骨髓形态学检查、细胞遗传学、组织化学、干细胞培养和GPI
□根据血象决定是否成分输血
□完成必要的相关科室会诊
□住院医师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书写
重
要
医
嘱
长期医嘱:
□血液病二级护理常规
□饮食:◎普食◎糖尿病饮食◎其它
□抗生素(必要时)
□其它医嘱
临时医嘱:
- 血、尿、便常规、血型、血生化、电解质、凝血功能、输血前检查
- 胸片、心电图、腹部B超
- 超声心动(视患者情况而定)
- 病原微生物培养(必要时)
- 输血医嘱(必要时)
- 其它医嘱
长期医嘱:
□患者既往基础用药
□抗生素(必要时)
- 其它医嘱
临时医嘱:
- 骨穿
- 骨髓形态学检查、细胞遗传学、组织化学、干细胞培养和GPI
- 血常规
- 输血医嘱(必要时)
- 出院带药
- 定期复查
- 其他医嘱
主要
护理
工作
□介绍病房环境、设施和设备
□入院护理评估
□宣教(血液病知识)
病情
变异
记录
□无 □有,原因:
1、
2、
□无 □有,原因:
1、
2、
护士
签名
医师
签名
常吃津力达颗粒、复方血栓通片、消渴丸有何危害?需要注意什么?
#谣零零计划#
津力达颗粒组方为人参、黄精、苍术(麸炒)、苦参、 麦冬、地黄、制何首乌、山茱萸、茯苓、佩兰、黄连、知母、淫羊藿(炙)、丹参、葛根、荔枝核、地骨皮,方中人参益气生津、补脾益肺,黄精健脾润肺益肾,益气养阴,共为君药。以地黄、麦冬、地骨皮、知母滋阴清热,葛根生津止渴,山茱萸补肾填精,培补先天之阴;苍术健脾燥湿,苦参、黄连清热燥湿,防止湿邪碍脾,热盛伤阴,合为臣药。佐以荔枝核理气散结,丹参活血化瘀,淫羊藿温补肾阳。诸药合用,共奏益气养阴,健脾运津之效。
现代药理学研究证实,津力达颗粒具有降血糖、改善胰岛素抵抗等作用,可降低链脲佐菌素(STZ)注射致糖尿病大鼠模型的FBG、HbA1c 水平,提高SOD和GSH活性,并降低IL-1β、TNF-α和MDA含量,同时增加胰岛素免疫阳性染色面积。
津力达颗粒可提高糖尿病动物模型的胰岛素敏感性,可降低高脂饲料喂养致胰岛素抵抗大鼠模型的HOMA-IR,提高胰岛素敏感指数(ISI),同时可降低直清TG、TCH 和LDL-C水平,并改善动物肝功能和肝脏内脂肪变性程度,同时本品还可以提高肝脏组织中的SOD、CAT和GSH 水平,降低MDA水平,降低肝组织中JNK磷酸化水平和p-IRS-1表达,升高p-Akt 水平。
津力达颗粒可降低高脂饮食负荷STz诱发的糖尿病大鼠模型的血清FBG、FINS、TC、TG 、LDL、MDA和ROS值,升高GSH、SOD、HDL和ISI值,对骨路肌的超微结构损伤有保护作用,并改善骨骼肌氧化应激状态,降低骨骼肌MDA 和ROS水平,升高GSH、SOD、SIRT3、mRNA 及蛋白质表达。
津力达颗粒可降低高脂饲料诱导的胰岛素抵抗大鼠IPGTT试验中的血糖曲线下面积、血清胰岛素水平,降低HOMA-IR值,升高ISI值。
临床研究,津力达颗粒可促进2型糖尿病患者以及葡萄糖调节受损患者空腹和餐后膜岛素的释放,增高胰岛B细胞功能指数(HOMA-B),降低胰岛素抵抗指数(HOMA-IR),同时可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TNF-α、FPG 、1hPG、HbA1C及TG水平。
津力达颗粒具有保护糖尿病海马组织的作用,对高脂饮食负荷STz诱发的糖尿病大鼠海马组织有保护作用,可改善动物模型的学习记忆功能,减少海马CA1区凋亡细胞,减轻海马神经元超微结构损伤,升高海马组织中SOD和GSH活性,降低MPO活性。
津力达颗粒具有保护糖尿病肾病的作用,也可保护糖尿病肾病损伤,可降低高脂饮食负荷 STz致糖尿病大鼠的肾质量/体质量、血糖和24小时尿蛋白,同时可降低肾脏、心室肌和腹主动脉的AngI、AngII、A1TR和A2TR水平;可降低STZ注射致糖尿病大鼠模型的左肾重/体重比,血肌酐、尿蛋白/肌酐比、24 小时尿蛋白,并下调p-p38、p-CREB和FN蛋白表达。
津力达颗粒具有降血脂作用,可降低高脂饲料诱导的胰岛素抵抗大鼠TG值,降低IL-6、TNF-α、Leptin水平,升高Adiponectin水平,并减轻肝组织脂肪变性程度。
津力达颗粒具有肝保护作用,可降低高脂饲料诱导的胰岛素抵抗大鼠ALT和AST水平。
在临床上,津力达颗粒可用于因素体阴虚,肺胃燥热,耗气伤阴所致的消渴,症见口渴多饮、消谷易饥、尿多、形体渐瘦、倦怠乏力、自汗盗汗、五心烦热、便秘,2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在安全性方面,文献报道,个别患者服用津力达颗粒后出现胃痛、腹胀、腹泻、头晕、皮疹等不良反应。
常吃津力达颗粒需要注意:
- 开水冲服,8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孕妇慎用。
- 忌食肥甘厚味、油腻食物。
- 对已经使用西药患者,可合并使用,并根据血糖情况,酌情调整西药用量。
复方血栓通片组方为三七、黄花、丹参、玄参。方中以三七通脉行瘀,去瘀血而生新血,为君药。黄芪大补元气,使气旺而助血行,为臣药。丹参活血通经、凉血宁神,治因血热而成瘀滞者,为佐药。玄参滋阴清热,引虚浮之火下行,以助明目之功,为使药。诸药相合,共奏活血化瘀、益气养阴之功。
现代药理学研究证实,复方血栓通片具有改善微循环的作用,能改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患者眼动脉的血流动力学,经治疗后,眼动脉的收缩末期血流速度、舒张末期血流速度增高,阻力指数、搏动指数降低;可使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患者视力提高,对比敏感度改善,渗血灶面积减小。
复方血栓通片具有抗心肌缺血的作用,能够降低实验性急性心肌缺血犬的心脏舒缩期左室内压变化速率,减小收缩压与舒张压的下降幅度,提高犬血浆的SOD活性,降低血浆中LDH活性,降低血浆中MDA、乳酸含量;能缩小心肌梗死的范围,减轻心肌缺血的程度,减少实验性犬急性心肌梗死心外膜心电图的N-ST,降低∑-ST。
复方血栓通片具有抗血栓形成的作用,可减轻大鼠下腔静脉、动-静脉旁路血栓的湿重和干重,减轻颈总动脉血栓湿重,延长凝血时间和凝血酶时间,降低血小板聚集能力。
复方血栓通片具有肾保护作用,可降低糖尿病大鼠24 小时尿蛋白排泄量,降低肾脏肥大系数,改善肾小球基底膜结构。
在临床上,复方血栓通片可用于血瘀兼气阴两虚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气短,胸痛时作,心悸心慌,倦怠乏力,自汗盗汗,心烦,口干,舌质淡紫,少苔,脉细涩或结代,稳定性劳累型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复方血栓通片可用于视瞻昏渺,症见眼前黑影遮挡,视物不清或有视物变形,眼底检查可见视网膜出血、水肿、渗出征象,伴口苦咽干,舌质淡紫,脉缓涩,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见上述证候者。此外,复方血栓通片尚有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外伤性前房出血、糖尿病肾病的报道。
在安全性方面,个别服用复方血栓通片前谷丙转氨酶(ALT)异常的患者服药过程中出现ALT增高,是否与服用药物有关,尚无结论。
常吃复方血栓通片需要注意:
- 孕妇慎用。
- 痰瘀阻络、气滞血瘀者慎用。
- 用药期间不宜食用辛辣厚味、肥甘滋腻食物。
消渴丸组方为地黄、葛根、黄芪、天花粉、五味子、山药、玉米须、格列本脲。本方为中西药合方制剂。方中地黄甘寒,滋肾养阴,清热生津,以为君药。辅以葛根、黄芪补脾升阳,资生化源,生津止渴,共为臣药。佐以天花粉、五味子、山药益气养阴,生津止渴,固敛阴津;玉米须利小便而泻热;所含西药成分格列本脲有降糖作用。诸药合用,共奏滋肾养阴、益气生津之效。
现代药理学研究证实,消渴丸具有降血糖作用,能降低正常小鼠血糖,增加肝糖原含量,中西药合用降糖效果体现协同增效效果,能促进糖尿病大鼠胰岛素分泌,增加血清胰岛素水平,使饮水量和尿量减少;还能降低糖尿病大鼠的血糖和甘油三酯水平,降低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使肝糖原、一氧化氮和C-反应蛋白量增加。
消渴丸具有脏器保护作用,能降低糖尿病肾病大鼠的肝脏指数和肾脏指数,使体重降低不明显,同时降低血清肌酐、尿肌酐、总胆固醇、半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剂C水平,减少肾组织病理损伤。消渴丸灌胃糖尿病大鼠可使其心脏、肾脏和胰腺的组织形态学和超微结构损伤减轻,同时降低低密度脂蛋白水平,增加大鼠外周血中内皮祖细胞数量,其黏附能力、迁移能力和体外血管生成能力也得到改善。
在临床上,消渴丸可用于用于气阴两虚所致的消渴病,症见多饮、多尿、多食、消瘦、体倦乏力、眠差、腰痛;2 型糖尿病见上述证候者。
在安全性方面,文献报道,消渴丸偶见轻度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适,偶见药疹等皮肤过敏,罕见脱发,报道常规剂量引起低血糖昏迷多例。
常吃消渴丸需要注意
- 饭后温水送服。
- 服药时禁止加服磺酰脲类抗糖尿病药。
- 属阴阳两虚消渴者慎用。
- 体质虚弱、高热、老年患者、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者慎用。
- 服药期间忌食肥甘、辛辣食物,控制饮食,注意合理的饮食结构;忌烟酒。
- 含格列本脲(优降糖),下列情况应禁用:1型糖尿病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严重外伤和重大手术者;孕妇、乳母;肝、肾功能不全者;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等患者;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 注意早期防治各种并发症,如糖尿病脑病、糖尿病心病、糖尿病肾病等,以防病情恶化。
- 用药期间应定期测定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肝、肾功能和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