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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门特办理(糖尿病门特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刘懿博士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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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懿博士说肺癌(三三〇七)肺癌办门特流程不麻烦,单位也不知道

肺癌患者明确诊断以后,将来的治疗和复查都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如果大家有医保的话,还是建议办一个门特,有的省市称为慢性病门诊,简称慢病,天津则称为门诊特种病,所以简称就是门特了。我觉得还是称为慢病可能更合适一点吧,毕竟随着科技的发展,药物的不断涌现,很多肺癌就像高血压或者糖尿病一样,成了一种慢性病了。

这两天有一位一年前在我这里做肺癌手术的患者见到我,我知道他还没有办理门特,又劝他,还是有机会把门特办了。他说觉得办这个很麻烦,所以就一直没办。其实办理门特流程是很简单的,在之前我给大家写了很多的相关的文章,我把标题给大家发在下面,大家可以自己搜索看一下。有些肺癌的朋友可能觉得麻烦不去办,还有一些肺癌患者觉得办了门特,单位会知道,因为他们诊断出肺癌,不想更多的人知道,单位里也没说,我觉得办了门特,单位也不会知道本人得了肺癌吧。

图片描述

门特病种如何申请认定及选点就医?办理指南→

参保人患有门特病种范围的疾病

需在门诊长期复诊治疗的

应在确诊后

尽快办理门特病种认定申请手续

认定确认后也别忘记“选点”了

具体如何办理?

马上带你详细了解!

一 佛山市门特病种保障范围

目前佛山市门诊特定病种有61个(详见下表),参保人可根据主诊医生诊断确定需要申请的病种。

门特待遇病种有效期:

61个门特病种中有26个病种设置了有效期

参保人在有效期结束后仍需继续治疗该病种的,参保人应当在其相应门特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续期手续;

未按照规定办理续期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前一有效期终止后,30日内(含第30日)补办续期的,自前一有效期满后次日起享受待遇,按照自然日计算,到期自动终止;

参保人员在其门特有效期终止后超过30日未办理门特续期的,按首次申请办理。(续期流程适用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规定。)

其余35个病种是长期有效的,无需办理续审。

二 门诊特定病种如何申请认定?

1.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可到佛山市内具有门特病种确认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特待遇认定申请,其中属于全省统一的门特病种(省病种),还可到市外省内有门特病种确认资格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特待遇认定申请。所需资料按医疗机构的指引提供。

2. 已办理长驻(住)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申请门特待遇,可在按病种类别相应级别的联网医疗机构诊断门特病种后,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医疗经办机构进行门特待遇认定申请。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3)提供近一年的有效诊断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其中恶性肿瘤病种提供的病理学检验或影像学检查、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及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提供的检验项目标准不受一年时限限制。

相关表格:

《佛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名单》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特申请资料对应表》

注:长驻(住)异地参保人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时需提交的诊断证明材料。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

注:长驻(住)异地参保人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时填写。

生效时间:

完成核准手续之日起享受门特待遇。

三 如何办理门诊特定病种选点?

参保人申请的门特病种经确认后,应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就医前申请办理门特选定业务。其中参保人可选定市内和市外共不超过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选定治疗机构。线上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

点击获取→“选点”指南

1.广东省内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能享受异地门特直接结算。

2.省外医疗机构仅支持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个门特病种的跨省异地门特直接结算。

参保人出示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即可在联网医院享受现场结算服务。结算前请提醒医院收费窗人员正确选择参保地“佛山市”及使用门特病种进行医保结算。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联网医院现场结算的,参保人可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一)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二)《佛山市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

(三)医院收费票据、与医院收费票据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注:《佛山市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可以去佛山社保信息网下载,也可以在经办机构前台填写。

网址:

https://fssi.foshan.gov.cn/ygbf/qwre/bgxz/index.html

温馨提示

长驻(住)异地参保人

备案地门特就医

也需要先“选点”

才可享受相关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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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发布编辑部

来源:佛山医疗保障、佛山社保

编辑:麦彤欣

审校:麦丽敏、刘燕君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慢性病长处方怎么开?

问:我们日常听到比较多的是处方,那什么是长处方呢?

答:长期处方(简称“长处方”)是指具备条件的医师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患者开具的用量适当增加的处方。长期处方一般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最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

问:广州医保是如何支持慢性病长处方的?

答:2020年,市医保局迅速响应疫情期间群众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出慢性病长处方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减少参保人看病就医次数,降低感染疾病风险。享受本市高血压、糖尿病等医保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经诊治医生评估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同步支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至1个月。

问:为什么部分慢性病患者不一定能按最高限度开具长处方?

答:医生开具处方需要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关于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临床实际病情,在确定当前用药方案安全、有效、稳定的情况下,方可为患者开具长期处方。

开具长处方是针对每个人的不同病情情况的。例如,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来说,药物服用都是长年累月的,根据情况,如果判断病人一段时间内血压、血糖控制得比较好,药物也没有调整,各方面情况都十分稳定,就可以开具长处方。而经过医生诊断,如果病人病情不稳定或者有变化,从临床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医生则可能不予开具长处方,或者不予开具最长时间限度的长处方。

问: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能否享受医保慢性病长处方待遇?

已经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特就诊的,经诊治医生评估后,也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周洁莹)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