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健康网

鳄鱼 糖尿病(鳄鱼血胶囊对糖尿病有疗效吗)

金羊网 0
文章目录:

神奇的鳄鱼:呼吸道疾病的克星

雾霾天气是一种大气污染状态,其对呼吸系统影响最大,这已成为多数人的共识。呼吸系统与外界环境接触最频繁,且接触面积较大,数百种大气颗粒物能直接进入并黏附在人体上下呼吸道和肺叶中,并且大部分会被人体吸入。而且,雾霾天气会导致近地层紫外线减弱,容易使得空气中病菌的活性增强,细颗粒物会“带着”细菌、病毒,来到呼吸系统的深处,造成感染,从而导致气管炎、支气管炎、肺炎、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发生。近来我国身陷“霾伏”的城市增多,呼吸道疾病感染者也大幅增加,空气质量的下降提醒人们重视呼吸道疾病的防治。

鳄肽宝:鳄鱼肉、鳄鱼甲、鳄鱼血

3种珍稀成分精制

广州善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人工养殖鳄鱼应用于深加工技术开发为重点,集新兴的鳄鱼养殖业、研发、生产于一体,日前已在广州开设国内首家以鳄鱼为主要食材的食疗养生馆。针对预防呼吸道疾病,善康公司以鳄鱼提取物为原料,采用生物酶解技术提取鳄鱼多糖、优化核酸、鳄鱼肽蛋白和超级缩氨酸、不饱和脂肪酸DHA和EPA等多种营养成分精制而成——鳄肽宝。该产品含鳄鱼肉、鳄鱼甲、鳄鱼血3种珍稀成分,主对哮喘、肝炎、心脑血管疾病患者、体质虚弱及免疫力低下的中老年人以及亚健康人群,用膳食养生的方法更长久地保护人体健康。

关于鳄鱼对抗呼吸道疾病的记载

鳄鱼,与恐龙同时代,距今有2亿5000万年的历史,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爬行动物。鳄鱼平均寿命超过150岁,是地球上最长寿的动物之一。鳄鱼在淤泥中相互撕咬伤口却从不发炎,还是地球上免疫力最强的动物之一。毫无疑问,鳄鱼是地球上的生命之谜。故长期以来,鳄鱼一直是医学领域人们争相研究的对象。在我国古代的中医药典里,就记载了大量的有关鳄鱼的食用功效。

据《本草纲目》记载:鳄鱼肉“至补益”, “主治少呼吸,足不立地,湿气邪气,诸它腹内,症痞恶疮。”其中,少呼吸就是指呼吸道疾病。本草纲目将对抗呼吸道疾病放在了鳄鱼食用价值的首位,这对于今天广受雾霾侵害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神农本草经》:鮀鱼(即鳄鱼)主治心腹症瘕,伏坚积聚,寒热,女子崩中下血五色,小腹阴中相引痛,疥疮死肌。唐代孙思邈所著《千金方》:鼍甲汤主治“风癫”。其中,鼍(读音tuo)就是鳄鱼。“风”与“疯”是通假字,指癫指帕金森氏症、老年痴呆症。现代《中药大辞典》:鳄鱼“治癥瘕、癥疳,恶疮溃烂。” 其中,瘕指心脏、肾脏和肝脏疾病,疳指肠胃疾病,恶疮是恶性皮肤病,如糖尿病坏疽、皮肤溃烂。

自古以来,名医不治喘。原因是哮喘容易反复发作,比一般的呼吸道疾病难以根治。但传说中,鳄鱼却是对付哮喘的极佳膳食材料。电视剧《霍元甲》中,霍元甲从小就有幼儿哮喘,每次比武之前都需要喝一碗鳄鱼汤,只要喝了一碗鳄鱼汤,在整场比武过程中他的哮喘病就不会发作。可见,鳄鱼在对付呼吸道疾病方面是有奇效的。

鳄鱼多糖:有效对抗哮喘

现代医学研究证明,鳄鱼之所以能对抗哮喘是因为鳄鱼肉中含有一种物质叫鳄鱼多糖,它具有抗感染、抗变态反应、增强机体免疫力,能增强非特异性体液免疫,如补体、备解素、干扰素等,可促进骨髓释放颗粒白细胞到外周血中,作用于B细胞,增进ZgM,ZgG,ZgA抗体的合成,激活补体——它不依赖抗生素来杀灭细菌,而是刺激人体的骨髓释放颗粒白细胞,即通过激发人体自身免疫系统来杀灭细菌,并且不断提高人体对疾病的防卫能力。鳄鱼多糖还能在发炎的呼吸道粘膜上形成一层保护膜,使粘膜炎症创面与有毒有害物质隔离,从而得以自我修复并恢复呼吸道粘膜的纤毛运动功能,防止“咳血”现象的发生。此外,鳄鱼体内还有一种肽,可以直接杀死耐药性极强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而这一细菌正是造成哮喘反复发作的主要原因,故鳄鱼对抗哮喘还具有见效快的特点。

小贴士: 肺功能不好有哪些症状?

(1)皮肤呈锈色,晦暗。

中医认为,肺管理全身的皮肤,皮肤是否润泽、白皙,都要依靠肺的功能良好。当肺中毒素比较多时,毒素会随着肺的作用沉积到皮肤上,使肤色看起来没有光泽。

(2)便秘。

中医认为,肺脏和大肠是一套系统,当上面肺脏有毒素时,下面肠道内也会有不正常淤积,就出现了便秘。同时,肺主气,而大肠蠕动需要气的推动,气不足则大便难以顺利排出,也就会出现便秘。

(3)头晕、眼花,有气无力。

肺气不足容易导致心脏供血不足和脑供血不足,所以会经常性的头晕眼花,甚至全身有气无力,表现为拖地或上楼梯都困难,无法提重物等。

020-81924611(周六-周日9:00-18:00)13826281631

宝鳄堂地址:广州市光塔路93号103C

广告

鳄鱼的经济价值

从事鳄鱼养殖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经济效益显著等优点,另外鳄鱼全身是宝,鳄鱼肉营养价值高,它的肉、肝、血、头骨等都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观赏价值也很高,它的皮也具有很高的皮用价值,市场前景看好,养殖前景广阔。

鳄鱼的经济价值

1.鳄鱼的食用价值

研究表明,扬子鳄肉中蛋白质含量较高,其中含有人体所必需氨基酸比例适中,并且还含有对人体有很高营养价值的高级不饱和脂肪酸以及多种微量元素,是一种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的优质动物肉,其肉味既有水生动物的鲜美,又有陆生动物的野香,营养价值比猪、牛、羊肉都高,故是酒家宴席珍品,在泰国专门开有“鳄鱼餐馆”。近年来,广州、深圳和香港等地有的酒家通过审批从泰国、澳洲和印尼等地进口鲜活鳄鱼肉,制作多种鳄鱼食谱。

2.鳄鱼的药用价值

鳄鱼米血

功能:具有消炎、清热解毒、消肿瘤等功效,对肺癌、白血病等有特别的疗效。鳄鱼血中含有比当今所发现的一切抗生素还要强有力的抗菌物质,不仅可杀伤病菌,而且可消灭霉菌甚至一部份病毒。而且血液中含有极为丰富的超氧化物歧化酶(SOD)和一种超级缩氨酸(SP),对肿瘤细胞具有极强的抑制和杀灭能力烹调方法:将新鲜的鳄鱼血与淘洗的优质大米混匀搅拌,然后蒸熟即成。鳄鱼血焗饭是一种甜美的热带小吃,滋补甘甜,美不胜收。

鳄鱼肉

功能:鳄鱼肉能治哮喘,具有抗感染、抗变态反应、增强机体免疫力,能增强非常特异性体液免疫。可促进骨髓释放颗粒白细胞到外周血中,作用于B细胞,增进IgM、IgG、IgA抗体的合成,激活补体。鳄鱼多糖还能在发炎的呼吸道粘膜上形成一层保护膜,使粘膜炎症创面与有毒有害物质隔离,从而得以自我修复并恢复呼吸道的纤毛运动功能。鳄鱼肉有助缓解哮喘及对呼吸道的帮助。进食鳄鱼肉对医治哮喘有很好的辅助作用,可有效的减少哮喘发作的机会,或减轻哮喘发作时的痛苦,亦可治理慢性咳嗽。另外还能补气血,滋心养肺,壮筋骨、驱湿邪,对哮喘,咳嗽,风湿,糖尿病等疾病具有特殊疗效。

鳄鱼掌

功能:鳄鱼是一种低脂肪、低胆固醇的肉类,健康优质的鳄鱼肉不但好吃,而且还有滋心润肺、补血壮骨、补肾固精和驱邪除湿的功效,经常食用可补气养血、平喘止咳。但但鳄鱼肉最好是带皮吃,因为鳄鱼皮含有丰富的胶质,能有效的防治骨质疏松,并有润肤养颜的功效。鳄鱼掌集各种精华于一身,富含丰富的动物胶原蛋白,有滋阴壮阳、补肾固精和护肤养的功效,可以增强皮肤弹性,消除皱纹,非常适合快节奏的都市男女。

鳄鱼头骨

功能:强筋健骨、填精益髓、通和血脉;对风湿骨痛有疗效。鳄骨粉中含有大量的活性钙和磷等,亦可用于预防和治疗老年骨质疏松、婴幼儿缺钙等。此外,鳄骨粉中含有大量的活性钙和磷等,可用于治疗老年骨质疏松、小儿软骨症等。

鳄鱼杂

功能:消积去滞、开胃健脾,有解腻、补虚益肾等食疗功效,特别是对消化道疾病有很好的治疗作用。富含蛋白质和多种人体必需氨基酸、脂肪酸以及多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

鳄鱼舌

功能:富含蛋白质和多种人体必需氨基酸,还含有对人体有很高营养价值的高级不饱和脂肪酸以及多种微量元素。还具有补气血、滋心养肺、壮筋骨、驱湿邪的功效,而且对咳嗽、哮喘、风湿、糖尿病也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鳄鱼尾胶

功能:鳄鱼尾胶能够滋阴补肾、益气固本,增强体质,护肤养颜,入药亦能治疗肝硬化,抗肿瘤。鳄鱼的爆发力极强,鳄鱼尾乃力之所聚,且含丰富的胶质。不但能滋阴补肾,益气固本,增强细胞活力。食之还能使皮肤增白,而且能护肤养颜,使皮肤增加弹性,增加润泽度,减少并延缓皱纹的出现,对过敏症也有满意效果,实为美容佳品。

鳄鱼甲

功能:鳄鱼肝有补脑、生新血、去湿气、滋阴养肝、明目的功效。可以治疗老年性白内障、主治多种眼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鳄鱼心 功能:养心安神、活血化淤、通脉止痛,改善心脑血管循环系统,可以治疗冠心病、心肌缺氧、心绞痛等症。

鳄鱼蛋

功能:鳄鱼尾胶不但能滋补肝肾,益气固本,增强细胞活力,而且能护肤养颜,使皮肤增加弹性,减少和延缓皱纹的早现,对过敏症也有满意效果。

鳄鱼脂肪

功能:鳄鱼脂肪具有舒通经络,通脉止痛,提神醒脑,特别是对于皮肤有滋润保湿功能。

鳄卵

富含人体所需的胆固醇,并能消除血管壁上的脂肪,对防治心血管疾病很有好处。

鳄胆

解毒、平热。可用于治疗骨癌、肝癌、膀胱癌和食物中毒。

鳄肝

可滋阴养肝、明目,治疗老年性白内障、视力减退等。

鳄心

活血化淤、通脉止痛,可治疗冠心病、心绞痛等症。

鳄油

舒通经络、消炎止痛、提神醒脑。在澳大利亚已用它开发出11种化妆品。

3.鳄鱼的观赏价值

鳄鱼除了有很高的经济价格外,还具有极吸引人的观赏价值。建立鳄鱼观赏园,不但能改变人们对鳄鱼的传统看法,游客在游乐中参观鳄鱼卵孵化、成长、交配等生活习性,增长动物知识,还能观赏到紧张刺激的人鳄操斗表表演,真正做到集旅游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因此开展鳄鱼养殖,并与旅游观光业紧密结合,必将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鳄鱼的皮用价值

根据不同种类鳄皮的形态构造和组织结构、皮肤花纹以及弹性纤维的排列情况,可把鳄皮分为凯门鳄皮和传统鳄皮两大类, 通常人工饲养的1~3岁鳄,其皮的腹部宽环15~45厘米,这些皮多被分成15~24厘米、25~29厘米、30~34厘米、35~39厘米和大于40 厘米等不同的档次来出售、窄皮多用于小的皮革制品,如手表带、钱包和皮鞋等,宽皮传统上用于皮靴、皮箱和旅行包等。皮革每提高一个档次,其价格就会上涨10%~15%,对于40厘米以上的大皮,价格相对要高出很多经研究发现,泰国鳄腹皮质量较优;而湾鳄以背面皮质量较优;杂交种鳄兼有二者的优点,皮张价值最高,畅销国际市场。

“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查处神州翔龙(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主要经营鳄鱼相关产品(包括鳄鱼皮具、鳄鱼骨酒、鳄鱼肉、鳄鱼饮品等),并对外宣称:“鳄鱼终生不得癌症,其血液中血红蛋白氨基酸链有着非常奇特的结构,携氧能力超过其它动物的100倍以上,血液中含有极为丰富的超氧化合物、歧化酶和一种超级缩氨酸,对肿瘤细胞具有极强的抑制和灭杀能力”“鳄鱼血清可以杀死艾滋病病毒”等与事实不符的广告宣传语。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

二、天津市东丽区查处天津百乐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自行编辑内容制作了宣传牌,宣传内容中有“富硒麦芽粉,同类产品含硒最高,科学安全,防癌抗癌,抗氧化衰老,营养修护细胞”、“诺丽原液,取自水果皇后”诺丽果,纯天然,无污染,零添加;富含227种最强营养成分,消炎抗菌,清体润肠,修复细胞,改善失眠,增强免疫”等用语。经查,“富硒麦芽粉”、“诺丽原液”等均为普通食品,当事人宣称的上述内容是虚构的。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三、河北省秦皇岛市查处海港区河北大街羊乃世家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位于海港区河北大街324号的羊乃世家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二楼大厅有二十多位老人正在参加该店负责人组织的“喝粥、吃鸡蛋活动”,同时听其讲解喝羊奶的“好处”。大厅墙壁上有“世界羊乳制品金奖”“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羊乳粉合适的钙、磷比例对老年人骨质疏松、延缓衰老,高血压及与骨骼相关疾病有重要作用”等宣传语。当事人对其宣传内容不能提供科学依据及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罚款。 

四、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查处兆阳医疗器械(沈阳)有限公司发布医疗器械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购进家用量子按摩器250台,在产品说明书上印制了“家用电子按摩器”、“量子健康管理器”、“放饮用小瓶,可将仪器中的频率信息传入水中”等缺乏科学依据的宣传内容。截至被立案查处时,累计对外销售213台,库存37台,案值金额270万元。

案件进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拟对其作出罚款1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查处于洪区康恩斯健康体验馆发布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等行为案

基本案情:执法人员对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陵西街33-1号的沈阳市于洪区康恩斯健康体验馆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正门上方的电子显示屏正滚动播出“康恩斯新型电位治疗仪适应范围:脑梗塞、糖尿病、风湿……等慢性病、效果好不好体验才知道”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广告内容,店内有7位老人正在体验康恩斯电位治疗仪。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医疗器械广告审批手续。

案件进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调查过程中。

 六、上海市黄浦区查处比华利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比华利医美”(网页版微信公众号:www.mogue.com.cn)中设计、制作并发布含有“董教授发明的美骨秘颜专利技术获得国务院颁发的‘科技创新奖’”“NS 爆脂技术四大优势 轻松实现曼妙身材 最安全最有效最轻松最具优越性”内容的广告用语。当事人上述广告宣称没有客观依据,与事实不符。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是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是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是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七、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查处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主要经营的商品有泡浴粉、九仁煲汤料(常称“九子九仁汤”)、茶叶(常称“五花五果茶”)等。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发展人员成为公司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一定金额商品的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在会员之间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会员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从而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网址为www.ahrhgj.com的客户管理系统网站(下称“网站系统”)结合人工的资金操作,实现对会员(即“参与人员”)的管理、报酬计算及给付。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8976299.74元;2.罚款200万元。

八、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查处食品商行组织会销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锁定老年人为目标客户,以举办促销活动且有免费礼品为诱饵,分批次先后诱使105位老年人到该店经营场所接受宣讲。通过现场播放加密视频,宣称天舟卫士牌葡聚糖压片糖具有抗癌、抗衰老、抗病毒、抗辐射、平衡血脂血压等功效,以现场会议推销的模式进行上述产品的宣传销售。经调查,天舟卫士牌葡聚糖压片糖是由山西太空飞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坚实型压片糖果,属普通食品,并非“保健”品更非药品,不具备上述宣传功效,该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处50万元罚款。

九、安徽省宣城市查处康福滋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宣城市康福滋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现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70余名中老年消费者参加健康讲座和产品宣传活动。经查明,当事人自2018年7月成立以来,在对其主营的“元宝枫”、“水解Ⅱ型胶原蛋白压片糖果”、“辅酶Q10软胶囊”、“康力基牌氨基葡萄糖片”、“伊甸乐牌天一胶囊”等普通食品的营销过程中,采取刻意隐瞒、混淆等手段,有目的、有组织地在互联网下载、拼接、伪造、编辑所售产品具有治疗中老年疾病及提高中老年生理机能等功效,通过赠送麻油、醋酱、清洁纸等小件生活用品吸引中老人群体聚集,并通过课件以健康讲座的形式向中老年人群进行宣传推介。而后,再通过营销人员分类筛选、对点服务、重点攻关等形式,向中老年消费者兜售与实际价值并不相符的宣称有疾病治疗功能的普通食品,以达到牟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处以罚款120万元,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十、福建厦门市查处康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通过集中组织老年人参加产品介绍、养生知识等各类会议或讲座进行产品宣传。当事人在对老年人宣传使用的幻灯片中,宣传壳寡糖具有四调(调节免疫力、酸碱平衡、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四排(排除有毒物质、放射性核素、重金属、多余脂肪)、三降(降血压、血糖、血脂)、三抑(抑制癌细胞及毒素、多种致病菌、癌转移)等功能;“液体壳寡糖”具有“骨密度增强、调节胃肠道、防癌抗癌、预防老年痴呆,增强记忆力”功能;引用胃炎、胃癌、老年痴呆等病患图片或事例,利用专家学者对产品作推荐、证明。当事人明示或暗示所售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45万元罚款。

十一、福建省厦门市查处某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经营场所的体验室电脑设备中发现有“2018蛋白多肽各店发布会”等PPT课件,课件中推荐了当事人销售的完达山牌牛初乳蛋白多肽胶囊产品,同时课件中宣传有牛初乳蛋白多肽中的活性肽对癌、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哮喘、肺心病、龋齿等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当事人通过组织消费者参加讲座,介绍产品的方式进行销售,讲座内容有上述PPT课件的产品讲解,同时接受顾客产品订购。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通过ppt课件向消费者宣传牛初乳蛋白多肽中的活性肽成分对多种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已构成经营者对其商品的功能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22万元罚款。

十二、江西省查处巨元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保健食品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巨元牌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片”,对外销售。其向河南省三圣医药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销售的11批次产品,经检验属于不合格产品。根据河南、河北、四川、安徽、山东、吉林、黑龙江、浙江、甘肃、内蒙古自治区等10个省相关部门的协查回复,江西巨元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巨元牌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片”提供的资质材料,均提供了伪造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案件进展:因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金额大、涉及地域广,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某妹、股东谢某被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判决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具体实施吊销江西巨元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保健食品注册证书行政处罚工作。

十三、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查处箭道街康唯美健康体验馆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通过使用电脑向顾客播放好水的六大标准、碱性功能水的使用、三高与水、水机售后讲解、酸性水的使用方法的PPT文件,以达到宣传其所经销的康唯美家用水机处理器的目的。康唯美体验馆使用上述的PPT内容进行宣传,但不能提供与PPT内容相关的科学依据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30万元的罚款。

十四、山东省蒙阴县查处中鼎恒发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组织策划网络传销玉足液案

基本案情:蒙阴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蒙阴县公安局对中鼎恒发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涉嫌以网络传销方式销售玉足液保健用品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建立8d56商城会员商务办公系统(网址:http://www.8d56sc.com/oa/main/klmain.aspx),按照制定的奖金制度在该网站发展会员。成为会员,必须通过8d56商城会员商务办公系统购买当事人3000元至99000元不等的玉足液产品,分别成为相应的银卡、金卡、钻卡、一级加盟商、二星加盟商、三星加盟商6个级别会员,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会员再层层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一代以下三代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其行为构成组织策划网络传销行为。当事人自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以上述方式发展会员1000人,会员之间形成15个层级,会员投资金额20050061元,支出12037980元,结余8012081元。目前,该公司已经注销。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之规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8012081元、罚款2000000元,两项共计10012081元。

十五、山东省济南市查处济南龙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为患者使用可喜安温热电位治疗仪开展体验活动时候宣称“预防小脑萎缩、预防脑梗……”,对其产品的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造成了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客观后果。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30万元罚款。

十六、河南省平顶山市查处温州聚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销售的“美姿宝绒毛按摩床垫MZB-261”、“颐顺肩颈热炙按摩器YS-M02”外包装上印有“治疗精神衰弱、解除精神紧张;活化细胞,补充能量,延缓衰老”等文字,产品宣传使用了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词语。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产品宣传中使用了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词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19万元的罚款。

 十七、河南省永城市查处肖靖中医调理服务部火疗服务虚假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服务部内悬挂广告牌,并宣传“健康无价 你健康 我快乐”、“通络通气、驱寒祛湿、宫寒乳腺、前列腺炎”及宣传火疗身体不同部位调解何种疾病的字样,并发放《权健火疗》经典版宣传册,宣传火疗可以治病等内容,夸大、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火疗服务广告,处10万元的罚款。

十八、湖北省黄冈市查处马贤能成人用品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基本案情: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每粒坚虫草精”、“金功夫”、“极品黑金刚”等食品涉嫌违法添加药物及包装标识上虚假标注厂名、厂址等内容。执法人员对其经营的上述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检测出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西地那非”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案件进展:经认定,“金功夫”、“每粒坚虫草精”、“极品黑金刚”属于有毒、有害食品。目前,该案已移送黄冈市公安局调查侦办中。

十九、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查处湖南某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

基本案情:中方县郭百年旗舰店邱某(另案处理)销售由当事人生产的牡蛎压片糖果,“他达拉非”含量严重超标。经检验,“他达拉非”含量为0.0724毫克每千克,超过限量值35.2倍。经查,当事人采购使用 “海参牡蛎顆粒”和“秋葵参花颗粒”作为生产原料共计生产牡蛎压片糖果9900盒,货值金额450530元,获利244000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44000元;罚款1256000元。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查处九江天颐乐饮水机经营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以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天颐乐饮水机经营部的名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主要从事“谷尊牌辅酶Q10软胶囊”等保健食品的销售。涉案的“谷尊牌辅酶Q10软胶囊”等5种保健食品的货值金额共404510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予以没收处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87元;处货值金额(404510元)十倍罚款,即40451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广东深圳市查处深圳市百生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养生大健康养老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基本案情:深圳市百生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养生养老项目,承诺投资保本付息,年收益15%,本金只能购买公司“保健”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阳某以深圳市汇养生大健康养老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其公司将在3年内在国内上市,成功上市后实现财富增值100倍,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招揽投资,承诺投资1万元即拥有1万股权,上市前三年内每年保底总收益为入股金额12%按月分红,后两公司搬离办公地址,没有履行合同也不退还投资本金,初步统计受害人共计投资金额达125万人民币。

案件进展: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已对本案立案侦查,陆续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阳某、王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二十二、重庆市查处厚诚德健商贸有限公司发布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建立了名为“夕阳购在线购物综合商城”的互联网网站,在网站上对“富硒八珍粉”、“富硒水素壶”、“欧米茄微囊粉”等产品进行宣传介绍时,使用了诸如“提高人体免疫力、防癌、抗癌、解毒排毒、降血压、抗菌抗病毒......”等广告用语。

此外,公司章程上反映公司经营模式为“购物券额度,根据不同级别进行发放,具体如下:银卡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2000元、金卡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14800元、白金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30800元、钻石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46800元、翡翠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62800元,厚城德健夕阳商城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依据当日营业额发放购物券,发放购物券总额为当日营业额的30%,按照当日结算时所有会员所持有购物券的初始系数或会员级别系数平均分配......”。当事人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对会员返还购物券的方式进行产品推广销售,涉嫌非法集资。

案件进展:当事人发布含有上述用语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15万元罚款。

对当事人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并将当事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涉案人员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十三、四川省达州市查处达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经营中采取会销等形式销售其经营的各类产品,销售对象主要为中老年人。其主要销售模式为:以知识讲座、健康讲座、茶话会、产品促销、聚餐等形式拉近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利用“亲情牌”邀请老年人到公司会议室或其他场所参加由当事人举办的产品销售活动,并在活动上宣传其销售的“长寿伴侣藜麦米”产品可以治疗高血压和糖尿病等疾病,“草本泥膏”产品可以疏通经络可以达到治疗全身疾病的效果,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销售金额共计170余万元,涉及中老年人2000余人。

案件进展:本案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由于当事人的涉案经营额已达到诈骗罪追诉标准,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二十四、四川省乐山市查处导游在接待旅游团过程中推销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翡翠的欺骗消费者案

基本案情: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原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在处理《市长信箱留言》涉旅投诉时发现:导游罗某受四川那家国际旅行社委派接待乐峨旅游团过程中,在旅游大巴车上向陈某等游客,推销宣称某商家销售的翡翠具有“保健功效,且价格非常便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诱导、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4000元。

二十五、四川省成都市查处江西驴道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网络传销食品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香港摩天”跨境网络传销活动中收取传销资金,为传销活动的实施、扩大起重要作用,实质为传销组织者。经查明,“香港摩天”(另案查处)利用“大丰国际商城”网站和“会员网站”作为线上购物、会员管理平台,采用微信、微信公众号,以“保健”品、红酒、矿产等项目吸引参与者投资,通过认购产品成为会员,并以会员的名义发展招揽下线人员参与,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其所谓“动态”、“静态”计酬方式进行返利。经法定机构专项审计,当事人共收取参与传销会员缴纳的资金29791073.5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已构成《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二)(三)规定的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9791073.5元,并处罚款1208926.5元,合计3100万元。

二十六、四川省成都市查处成都鸿润铭琦商贸有限公司无证经营、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通过电话销售“阿拉伯血钻野燕麦”及“英国卫裤”过程中,其销售人员宣传其产品具有保健和治疗功能。销售人员用于销售“血钻野燕麦”压片糖果、“英国卫裤”的“话术”,即销售人员与客户沟通的语言范本:阿拉伯血钻野燕麦是目前解决男性性功能(前列腺)方面最好最专业的一个产品,之前有个湖北武汉的刘德明,51岁,才用1个多月,增大0.5公分左右。这个产品是从阿拉伯进口过来的,我们国家是没有的。同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及无证经营食品。当事人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2万元。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3266万元,罚款25.554万元。

二十七、贵州省查处爱生康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违规直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代理销售直销企业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权健公司”)的产品以来,通过网络发展会员,由会员在店铺之外直接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共发展会员300余人,用于销售的产品共107种,销售金额6591.1万元。经查明,截至案发时,权健公司在贵州省范围内未获得直销经营区域许可。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未经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行为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收入252.46万元,罚款43万元。

二十八、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查处杨某、汪某、罗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基本案情:杨某、汪某、罗某等 3 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宣传凤冈县出品的“吕家传医用冷敷贴”保健用品适用于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骨刺、骨质增生、风湿类、 痛风、月子病等疾病,并通过传销进行销售,至案发时,已经发展下线达 1400 余人(含外省人员),涉案金额 2500 万余元。经调查,该组织分为5 个级别:“天使”“合伙人”“董事”“官方”“联合创始人”,每种级别是按照购买产品的数量来区分和晋级,购买 5 盒以上即称为“天使”,30 盒以上就成为“合伙人”,累计购买金额达到 98 万后就成为“联合创始人”,该组织还设置了按照层级高低返利比例,层级越高,返利越高。

案件进展: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组织涉嫌传销,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关机关进一步侦办。

二十九、云南省富宁县查处富宁红瑞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通过采取免费服务、发放宣传材料、播放视频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商品“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驼鸟油抑菌软膏”、“破壁松花粉制品”等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宣传,宣传中称“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对人体筋膜有治疗作用,可内服可泡酒外擦。“驼鸟油抑菌软膏”主要功效是消灭无菌性炎症、修复再生细胞、疏通经络。“破壁松花粉制品”宣传能有效预防感冒、习惯性便秘、糖尿病、肿瘤等各种疾病。

法律依据及处罚:对于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3万元。

 三十、宁夏石嘴山市查处银川辉春达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消防等单位对惠农区德俊商厦四楼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正组织几十名客户开展施特劳斯智净HSNF-300M7净水器会议营销活动。当事人在销售活动中,通过播放视频和做电解实验,对比自来水和净化水电解后的视觉效果,向消费者传达自来水中含有“重金属”“致病菌”“致病微生物”等有害物质的信息,长期喝这种水会使人患多种疾病,最主要的就是患癌症,造成消费者的恐慌心理。同时,通过促销价与正常销售价对比、向顾客明示虚高的售价,使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售价信息产生错误认识,达到欺骗、误导消费者,推销其净水器的目的。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