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健康网

金昌糖尿病(金昌糖尿病调理中心)

中国甘肃网 0
文章目录:

金昌市进一步提升“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切实减轻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

金昌新闻网—金昌日报讯(记者刘欢欢)2021年12月30日,记者从金昌市医保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金昌市聚焦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需求,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两病”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高血压、糖尿病及同时患“两病”的保障对象门诊用药年最高报销限额分别提高至320元、640元、960元,为全市4000余名“两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该政策已于2021年5月1日实施。

哪些人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发布会上,市医保局副局长文惠华介绍,“两病”门诊用药政策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不含已通过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人员)。

据介绍,“两病”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7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320元,糖尿病由每人每年400元调整为64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保障对象年度支付限额由500元调整为960元。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两病”门诊诊疗服务,按5元/人次的标准支付“两病”门诊诊疗费。

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条件,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经乡镇卫生院按诊疗规范确诊的,及时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两病”患者,由患者将相关资料递交村卫生室,村医及时录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的“两病”参保人员,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不再单独进行申报审核。对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患者,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处方药的,诊治医生评估后可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量处方;对异地长期居住、60岁以上或行动不便的,单次处方量可放宽至16周。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刘春玉介绍说,目前,纳入“两病”门诊专项用药共29个品种,其中高血压17个品种,糖尿病12个品种,包含缬沙坦、硝苯地平片、二甲双胍片等“两病”常用药。

此外,金昌市积极做好政策衔接,确保“两病”患者及时享受应有待遇且待遇水平不降低。政策规定,享受“两病”门诊专项保障待遇的人员,因进一步检查、诊疗发现病情有变化的,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重新核定“两病”医保门诊待遇,符合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待遇的,可变更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待遇,年支付限额3000元。

好消息!金昌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记者从5月12日下午召开的金昌市开展深化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推进会上了解到,全市城乡居民3万多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整体纳入医保报销系统。

5月12日起,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符合门诊慢特病条件的,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未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的,均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医保部门将卫健部门“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两病”参保患者整体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不再进行用药保障资格申请和审核。凡已进入我市居民医保“两病”结算系统的参保患者,或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时录入“两病”结算系统新增的“两病”患者,即可享受门诊购药报销待遇。

市医保局副局长 李玉堂

“两病”门诊报销新规执行以后,有三个比较大的变化,一是全市城乡居民3万多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整体纳入我们医保报销系统。二是报销比例,报销以后限额扩大了,高血压,糖尿病和“两病”合并的患者,由原来的报销标准200元、400元、500元提高到现在的320元、640元和960元。三是基层保障内药品范围扩大,由原来的14种扩大到现在的29种。

参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就医购药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两病”结算系统身份确认后,可实现“两病”门诊购药即时结算,参保患者只交个人自付费用。

记者:王鑫 崔伯侃

来源:金昌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

编辑:焦多谦 付文雅

责编:何积玉

总编:王 军

金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门诊慢特病待遇变更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和认定标准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94号)、《关于印发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49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规程的通知》(甘医保发〔2024〕60号)精神,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实行甘肃省统一病种目录、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管理。为做好门诊慢特病政策调整后新旧病种衔接经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病种数量变更办理

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患多种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职工和城乡居民最多可申报两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请2024年12月前已认定通过三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于2024年12月25日前进行预保留病种确认业务。

二、病种调整变更办理

原已认定职工门诊慢特病中的糖尿病伴有并发症、尿毒症透析、抗凝治疗、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病种,居民门诊慢特病中糖尿病伴有并发症、透析、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型、丙型肝炎的干扰素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心境障碍、恶性肿瘤(含白血病)等病种,自2025年1月1日起将调整细分成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详见表1),请已认定通过以上病种的参保人员在2025年第一次门诊慢特病就医前凭借原有门诊诊查病历或相关检查报告进行病种变更业务,精确选择变更后的病种。

三、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可选择拨打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前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或认定医院门诊慢特病经办窗口等方式进行病种确认登记。(详见表2)

特此公告。

金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原标题:《金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门诊慢特病待遇变更的公告》

阅读原文

来源:金昌发布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