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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高血压能上医保吗(糖尿病高血压能吃玉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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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2019年10月9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监局下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那么

这个政策都讲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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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2019年12月1日起

乐山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报销了支付比例50%!

2019年12月1日起,参加乐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且未享受A类特殊疾病门诊待遇需长期采取门诊药物治疗的患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不设起付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患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医保规〔2019〕1号)精神,结合乐山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乐山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参加居民医保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两病患者”如何认定?

“两病”患者的认定标准以医学诊断标准为依据。“两病”认定机构原则上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县(市、区)放宽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在职临床医生认定。

哪些门诊用药可以报销呢?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适用药品范围为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治疗性药物,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药品目录执行。

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与合理使用。

病情相对稳定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可执行三个月长处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药需求,但要避免重复开药,防止滥用。

能报多少?

“两病”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使用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

起付线:不设起付线。

支付比例:50%。

支付限额:高血压一档250元/人/年,二档300元/人/年;糖尿病一档350元/人/年,二档400元/人/年,视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支付标准:“两病”门诊药品支付标准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标准执行,医保基金根据支付标准按规定比例支付。

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人在本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费用,直接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药品费用。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后,定期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长期在乐山市范围以外务工或居住的参保人员,在异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费用,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购药发票等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通知明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

通知要求,新增筹资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通知还要求完善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要求各地同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保障政策;落实筹资待遇调整政策,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据新华社记者 张泉)

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今天(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近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有关工作,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卫生健康委、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针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发生的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以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对“两病”药品的(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进行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当然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不设封顶线,也可以设封顶线,因为这个还是考虑基金的平衡。这样规定实际上是促进中国的分级诊疗,也让老百姓就近就医,能够便捷用药。

此前,症状不重的高血压、糖尿病人群门诊拿药享受不到报销待遇,拖延治疗造成小病酿成大病,或者是小病当大病治,通过“挤住院”的方式报销医药费。《意见》的实施,不仅方便“两病”患者享受医保待遇,减轻门诊用药负担,也有利于强化预防、减少大病发病率,保证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如果我们进行有效的慢病的管理,如果我们进行有效的药物控制,从长远来看我们的老年人群的中末期严重的疾病,会在未来大大地减少。一个是健康水平会提高,健康的老龄化。还有一个问题从长远来看,是减少医保对于中末期疾病的治疗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