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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

一、北京市查处神州翔龙(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主要经营鳄鱼相关产品(包括鳄鱼皮具、鳄鱼骨酒、鳄鱼肉、鳄鱼饮品等),并对外宣称:“鳄鱼终生不得癌症,其血液中血红蛋白氨基酸链有着非常奇特的结构,携氧能力超过其它动物的100倍以上,血液中含有极为丰富的超氧化合物、歧化酶和一种超级缩氨酸,对肿瘤细胞具有极强的抑制和灭杀能力”“鳄鱼血清可以杀死艾滋病病毒”等与事实不符的广告宣传语。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

二、天津市东丽区查处天津百乐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自行编辑内容制作了宣传牌,宣传内容中有“富硒麦芽粉,同类产品含硒最高,科学安全,防癌抗癌,抗氧化衰老,营养修护细胞”、“诺丽原液,取自水果皇后”诺丽果,纯天然,无污染,零添加;富含227种最强营养成分,消炎抗菌,清体润肠,修复细胞,改善失眠,增强免疫”等用语。经查,“富硒麦芽粉”、“诺丽原液”等均为普通食品,当事人宣称的上述内容是虚构的。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三、河北省秦皇岛市查处海港区河北大街羊乃世家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位于海港区河北大街324号的羊乃世家食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二楼大厅有二十多位老人正在参加该店负责人组织的“喝粥、吃鸡蛋活动”,同时听其讲解喝羊奶的“好处”。大厅墙壁上有“世界羊乳制品金奖”“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羊乳粉合适的钙、磷比例对老年人骨质疏松、延缓衰老,高血压及与骨骼相关疾病有重要作用”等宣传语。当事人对其宣传内容不能提供科学依据及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罚款。 

四、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查处兆阳医疗器械(沈阳)有限公司发布医疗器械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购进家用量子按摩器250台,在产品说明书上印制了“家用电子按摩器”、“量子健康管理器”、“放饮用小瓶,可将仪器中的频率信息传入水中”等缺乏科学依据的宣传内容。截至被立案查处时,累计对外销售213台,库存37台,案值金额270万元。

案件进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拟对其作出罚款1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查处于洪区康恩斯健康体验馆发布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等行为案

基本案情:执法人员对位于沈阳市于洪区陵西街33-1号的沈阳市于洪区康恩斯健康体验馆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正门上方的电子显示屏正滚动播出“康恩斯新型电位治疗仪适应范围:脑梗塞、糖尿病、风湿……等慢性病、效果好不好体验才知道”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广告内容,店内有7位老人正在体验康恩斯电位治疗仪。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医疗器械广告审批手续。

案件进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六条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调查过程中。

 六、上海市黄浦区查处比华利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比华利医美”(网页版微信公众号:www.mogue.com.cn)中设计、制作并发布含有“董教授发明的美骨秘颜专利技术获得国务院颁发的‘科技创新奖’”“NS 爆脂技术四大优势 轻松实现曼妙身材 最安全最有效最轻松最具优越性”内容的广告用语。当事人上述广告宣称没有客观依据,与事实不符。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是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是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三是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七、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查处安徽融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主要经营的商品有泡浴粉、九仁煲汤料(常称“九子九仁汤”)、茶叶(常称“五花五果茶”)等。在经营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发展人员成为公司会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一定金额商品的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在会员之间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会员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从而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网址为www.ahrhgj.com的客户管理系统网站(下称“网站系统”)结合人工的资金操作,实现对会员(即“参与人员”)的管理、报酬计算及给付。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8976299.74元;2.罚款200万元。

八、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查处食品商行组织会销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锁定老年人为目标客户,以举办促销活动且有免费礼品为诱饵,分批次先后诱使105位老年人到该店经营场所接受宣讲。通过现场播放加密视频,宣称天舟卫士牌葡聚糖压片糖具有抗癌、抗衰老、抗病毒、抗辐射、平衡血脂血压等功效,以现场会议推销的模式进行上述产品的宣传销售。经调查,天舟卫士牌葡聚糖压片糖是由山西太空飞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坚实型压片糖果,属普通食品,并非“保健”品更非药品,不具备上述宣传功效,该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处50万元罚款。

九、安徽省宣城市查处康福滋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根据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对宣城市康福滋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现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70余名中老年消费者参加健康讲座和产品宣传活动。经查明,当事人自2018年7月成立以来,在对其主营的“元宝枫”、“水解Ⅱ型胶原蛋白压片糖果”、“辅酶Q10软胶囊”、“康力基牌氨基葡萄糖片”、“伊甸乐牌天一胶囊”等普通食品的营销过程中,采取刻意隐瞒、混淆等手段,有目的、有组织地在互联网下载、拼接、伪造、编辑所售产品具有治疗中老年疾病及提高中老年生理机能等功效,通过赠送麻油、醋酱、清洁纸等小件生活用品吸引中老人群体聚集,并通过课件以健康讲座的形式向中老年人群进行宣传推介。而后,再通过营销人员分类筛选、对点服务、重点攻关等形式,向中老年消费者兜售与实际价值并不相符的宣称有疾病治疗功能的普通食品,以达到牟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处以罚款120万元,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十、福建厦门市查处康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通过集中组织老年人参加产品介绍、养生知识等各类会议或讲座进行产品宣传。当事人在对老年人宣传使用的幻灯片中,宣传壳寡糖具有四调(调节免疫力、酸碱平衡、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四排(排除有毒物质、放射性核素、重金属、多余脂肪)、三降(降血压、血糖、血脂)、三抑(抑制癌细胞及毒素、多种致病菌、癌转移)等功能;“液体壳寡糖”具有“骨密度增强、调节胃肠道、防癌抗癌、预防老年痴呆,增强记忆力”功能;引用胃炎、胃癌、老年痴呆等病患图片或事例,利用专家学者对产品作推荐、证明。当事人明示或暗示所售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45万元罚款。

十一、福建省厦门市查处某贸易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经营场所的体验室电脑设备中发现有“2018蛋白多肽各店发布会”等PPT课件,课件中推荐了当事人销售的完达山牌牛初乳蛋白多肽胶囊产品,同时课件中宣传有牛初乳蛋白多肽中的活性肽对癌、高血压、冠心病、脑血栓、哮喘、肺心病、龋齿等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当事人通过组织消费者参加讲座,介绍产品的方式进行销售,讲座内容有上述PPT课件的产品讲解,同时接受顾客产品订购。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通过ppt课件向消费者宣传牛初乳蛋白多肽中的活性肽成分对多种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已构成经营者对其商品的功能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22万元罚款。

十二、江西省查处巨元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保健食品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巨元牌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片”,对外销售。其向河南省三圣医药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销售的11批次产品,经检验属于不合格产品。根据河南、河北、四川、安徽、山东、吉林、黑龙江、浙江、甘肃、内蒙古自治区等10个省相关部门的协查回复,江西巨元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巨元牌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片”提供的资质材料,均提供了伪造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案件进展:因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金额大、涉及地域广,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某妹、股东谢某被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判决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具体实施吊销江西巨元医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保健食品注册证书行政处罚工作。

十三、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查处箭道街康唯美健康体验馆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营业场所内通过使用电脑向顾客播放好水的六大标准、碱性功能水的使用、三高与水、水机售后讲解、酸性水的使用方法的PPT文件,以达到宣传其所经销的康唯美家用水机处理器的目的。康唯美体验馆使用上述的PPT内容进行宣传,但不能提供与PPT内容相关的科学依据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30万元的罚款。

十四、山东省蒙阴县查处中鼎恒发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组织策划网络传销玉足液案

基本案情:蒙阴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蒙阴县公安局对中鼎恒发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涉嫌以网络传销方式销售玉足液保健用品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建立8d56商城会员商务办公系统(网址:http://www.8d56sc.com/oa/main/klmain.aspx),按照制定的奖金制度在该网站发展会员。成为会员,必须通过8d56商城会员商务办公系统购买当事人3000元至99000元不等的玉足液产品,分别成为相应的银卡、金卡、钻卡、一级加盟商、二星加盟商、三星加盟商6个级别会员,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会员再层层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一代以下三代的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其行为构成组织策划网络传销行为。当事人自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以上述方式发展会员1000人,会员之间形成15个层级,会员投资金额20050061元,支出12037980元,结余8012081元。目前,该公司已经注销。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之规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8012081元、罚款2000000元,两项共计10012081元。

十五、山东省济南市查处济南龙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为患者使用可喜安温热电位治疗仪开展体验活动时候宣称“预防小脑萎缩、预防脑梗……”,对其产品的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造成了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客观后果。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30万元罚款。

十六、河南省平顶山市查处温州聚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销售的“美姿宝绒毛按摩床垫MZB-261”、“颐顺肩颈热炙按摩器YS-M02”外包装上印有“治疗精神衰弱、解除精神紧张;活化细胞,补充能量,延缓衰老”等文字,产品宣传使用了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词语。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在产品宣传中使用了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易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词语,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19万元的罚款。

 十七、河南省永城市查处肖靖中医调理服务部火疗服务虚假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服务部内悬挂广告牌,并宣传“健康无价 你健康 我快乐”、“通络通气、驱寒祛湿、宫寒乳腺、前列腺炎”及宣传火疗身体不同部位调解何种疾病的字样,并发放《权健火疗》经典版宣传册,宣传火疗可以治病等内容,夸大、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火疗服务广告,处10万元的罚款。

十八、湖北省黄冈市查处马贤能成人用品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基本案情: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每粒坚虫草精”、“金功夫”、“极品黑金刚”等食品涉嫌违法添加药物及包装标识上虚假标注厂名、厂址等内容。执法人员对其经营的上述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检测出含有“西地那非”成分。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2号)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西地那非”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案件进展:经认定,“金功夫”、“每粒坚虫草精”、“极品黑金刚”属于有毒、有害食品。目前,该案已移送黄冈市公安局调查侦办中。

十九、湖南省怀化市中方县查处湖南某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系列案

基本案情:中方县郭百年旗舰店邱某(另案处理)销售由当事人生产的牡蛎压片糖果,“他达拉非”含量严重超标。经检验,“他达拉非”含量为0.0724毫克每千克,超过限量值35.2倍。经查,当事人采购使用 “海参牡蛎顆粒”和“秋葵参花颗粒”作为生产原料共计生产牡蛎压片糖果9900盒,货值金额450530元,获利244000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44000元;罚款1256000元。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查处九江天颐乐饮水机经营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以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天颐乐饮水机经营部的名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主要从事“谷尊牌辅酶Q10软胶囊”等保健食品的销售。涉案的“谷尊牌辅酶Q10软胶囊”等5种保健食品的货值金额共404510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经营的保健食品予以没收处理;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87元;处货值金额(404510元)十倍罚款,即40451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广东深圳市查处深圳市百生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养生大健康养老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基本案情:深圳市百生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养生养老项目,承诺投资保本付息,年收益15%,本金只能购买公司“保健”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阳某以深圳市汇养生大健康养老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宣传推广其公司将在3年内在国内上市,成功上市后实现财富增值100倍,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招揽投资,承诺投资1万元即拥有1万股权,上市前三年内每年保底总收益为入股金额12%按月分红,后两公司搬离办公地址,没有履行合同也不退还投资本金,初步统计受害人共计投资金额达125万人民币。

案件进展: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已对本案立案侦查,陆续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阳某、王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二十二、重庆市查处厚诚德健商贸有限公司发布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建立了名为“夕阳购在线购物综合商城”的互联网网站,在网站上对“富硒八珍粉”、“富硒水素壶”、“欧米茄微囊粉”等产品进行宣传介绍时,使用了诸如“提高人体免疫力、防癌、抗癌、解毒排毒、降血压、抗菌抗病毒......”等广告用语。

此外,公司章程上反映公司经营模式为“购物券额度,根据不同级别进行发放,具体如下:银卡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2000元、金卡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14800元、白金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30800元、钻石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46800元、翡翠会员最高累计可获赠购物券62800元,厚城德健夕阳商城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依据当日营业额发放购物券,发放购物券总额为当日营业额的30%,按照当日结算时所有会员所持有购物券的初始系数或会员级别系数平均分配......”。当事人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对会员返还购物券的方式进行产品推广销售,涉嫌非法集资。

案件进展:当事人发布含有上述用语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15万元罚款。

对当事人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并将当事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涉案人员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十三、四川省达州市查处达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经营中采取会销等形式销售其经营的各类产品,销售对象主要为中老年人。其主要销售模式为:以知识讲座、健康讲座、茶话会、产品促销、聚餐等形式拉近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利用“亲情牌”邀请老年人到公司会议室或其他场所参加由当事人举办的产品销售活动,并在活动上宣传其销售的“长寿伴侣藜麦米”产品可以治疗高血压和糖尿病等疾病,“草本泥膏”产品可以疏通经络可以达到治疗全身疾病的效果,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截至案发时止,当事人销售金额共计170余万元,涉及中老年人2000余人。

案件进展:本案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由于当事人的涉案经营额已达到诈骗罪追诉标准,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二十四、四川省乐山市查处导游在接待旅游团过程中推销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翡翠的欺骗消费者案

基本案情: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原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在处理《市长信箱留言》涉旅投诉时发现:导游罗某受四川那家国际旅行社委派接待乐峨旅游团过程中,在旅游大巴车上向陈某等游客,推销宣称某商家销售的翡翠具有“保健功效,且价格非常便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诱导、欺骗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4000元。

二十五、四川省成都市查处江西驴道旅游文化有限公司网络传销食品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香港摩天”跨境网络传销活动中收取传销资金,为传销活动的实施、扩大起重要作用,实质为传销组织者。经查明,“香港摩天”(另案查处)利用“大丰国际商城”网站和“会员网站”作为线上购物、会员管理平台,采用微信、微信公众号,以“保健”品、红酒、矿产等项目吸引参与者投资,通过认购产品成为会员,并以会员的名义发展招揽下线人员参与,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其所谓“动态”、“静态”计酬方式进行返利。经法定机构专项审计,当事人共收取参与传销会员缴纳的资金29791073.5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已构成《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二)(三)规定的传销行为。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9791073.5元,并处罚款1208926.5元,合计3100万元。

二十六、四川省成都市查处成都鸿润铭琦商贸有限公司无证经营、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通过电话销售“阿拉伯血钻野燕麦”及“英国卫裤”过程中,其销售人员宣传其产品具有保健和治疗功能。销售人员用于销售“血钻野燕麦”压片糖果、“英国卫裤”的“话术”,即销售人员与客户沟通的语言范本:阿拉伯血钻野燕麦是目前解决男性性功能(前列腺)方面最好最专业的一个产品,之前有个湖北武汉的刘德明,51岁,才用1个多月,增大0.5公分左右。这个产品是从阿拉伯进口过来的,我们国家是没有的。同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及无证经营食品。当事人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2万元。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3266万元,罚款25.554万元。

二十七、贵州省查处爱生康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违规直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代理销售直销企业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权健公司”)的产品以来,通过网络发展会员,由会员在店铺之外直接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共发展会员300余人,用于销售的产品共107种,销售金额6591.1万元。经查明,截至案发时,权健公司在贵州省范围内未获得直销经营区域许可。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未经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行为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收入252.46万元,罚款43万元。

二十八、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查处杨某、汪某、罗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基本案情:杨某、汪某、罗某等 3 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宣传凤冈县出品的“吕家传医用冷敷贴”保健用品适用于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骨刺、骨质增生、风湿类、 痛风、月子病等疾病,并通过传销进行销售,至案发时,已经发展下线达 1400 余人(含外省人员),涉案金额 2500 万余元。经调查,该组织分为5 个级别:“天使”“合伙人”“董事”“官方”“联合创始人”,每种级别是按照购买产品的数量来区分和晋级,购买 5 盒以上即称为“天使”,30 盒以上就成为“合伙人”,累计购买金额达到 98 万后就成为“联合创始人”,该组织还设置了按照层级高低返利比例,层级越高,返利越高。

案件进展: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该组织涉嫌传销,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关机关进一步侦办。

二十九、云南省富宁县查处富宁红瑞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通过采取免费服务、发放宣传材料、播放视频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商品“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驼鸟油抑菌软膏”、“破壁松花粉制品”等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宣传,宣传中称“胶原蛋白肽固体饮料”对人体筋膜有治疗作用,可内服可泡酒外擦。“驼鸟油抑菌软膏”主要功效是消灭无菌性炎症、修复再生细胞、疏通经络。“破壁松花粉制品”宣传能有效预防感冒、习惯性便秘、糖尿病、肿瘤等各种疾病。

法律依据及处罚:对于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3万元。

 三十、宁夏石嘴山市查处银川辉春达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消防等单位对惠农区德俊商厦四楼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正组织几十名客户开展施特劳斯智净HSNF-300M7净水器会议营销活动。当事人在销售活动中,通过播放视频和做电解实验,对比自来水和净化水电解后的视觉效果,向消费者传达自来水中含有“重金属”“致病菌”“致病微生物”等有害物质的信息,长期喝这种水会使人患多种疾病,最主要的就是患癌症,造成消费者的恐慌心理。同时,通过促销价与正常销售价对比、向顾客明示虚高的售价,使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售价信息产生错误认识,达到欺骗、误导消费者,推销其净水器的目的。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之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罚款。

十个化疗九个死?医生坦言:4种癌症无需化疗,或起到反作用…

“是我害死自己爸爸的!”

李梅爸爸已经走了一个月了,可李梅还是不能原谅自己。

李梅爸爸此前确诊了肺癌,医生的建议是接受化疗。李梅爸爸担心化疗会把抵抗力也给化没了,对此非常排斥。然而李梅却选择相信医生,极力劝说。

最后李梅爸爸接受了化疗,但或许是抵抗力真的没了。李梅爸爸越来越瘦,最后甚至因为无法继续化疗,导致癌症扩散去世,只留下悔恨的李梅。

化疗到底是好是坏?

其实不单是李梅,很多人都对此充满困惑。

一、 81%的医生患癌后会拒绝化疗?化疗还能做吗?

临床上,很多病人拒绝化疗,认为化疗只会让癌症扩散,这是真的吗?

很多人之所以对化疗会让癌症扩散这一说法深信不疑,可能是源于美国的一项研究。

这项研究刊登在美国《科学转化医学》杂志中。研究人员发现,20名乳腺癌患者在使用两种常规化疗药后,癌细胞会扩散到其他部位。而患有乳腺癌的实验小鼠在化疗后,体内和肺循环细胞的癌细胞数目均显示增加。研究人员据此认为,化疗或会促进癌细胞扩散甚至诱发更具攻击性肿瘤。

对于此项研究结论,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防癌科主任医师袁凤兰进行了辟谣:首先,该研究仅针对乳腺癌而并非全部癌症,因而结果也存在局限性。其次,研究对象只有20位患者,结果不具备说服性。最后,老鼠研究属于动物实验,而未经临床试验所得的结论一般不可作为结论依据。

让化疗备受冷遇的还有一个说法,也就是所谓的“81%的医生都拒绝化疗”。

这个说法源自于美国一篇调研文章:1986年,研究人员对加拿大麦吉尔癌症中心共79位肿瘤医生进行问卷调查,问及生病是否愿意化疗时,有64位医生表示不愿意,这就带出“81%的医生都拒绝化疗”的这一说法。

该调查进行时正是顺铂化疗刚兴起之时。顺铂化疗是肺癌试验药物,由于化疗数据不足,疗效不明和明显副作用,医生担心化疗会过度治疗和毒副作用给患者带来痛苦,所以普遍对化疗的使用存在争议。

其实,化疗主要通过细胞毒类药物损伤癌细胞DNA复制功能,联合免疫治疗,加速癌细胞坏死,让癌细胞释放可被免疫系统识别的抗原,从而针对性杀灭癌细胞。化疗也能降低肿瘤负荷,搭配其他治疗手段,能帮助患者获得更好疗效和更长控制时间。总的来说,化疗其实是利大于弊的。

二、 医生坦言:这4种癌症无需化疗

李燕前段时间确诊了癌症,也做了手术切除,术后医生告知她,因为是早期肿瘤,所以不用化疗,只要定期复查就行。

很多人听到这话可能松了一口气,李燕很担心。她想,虽然已经做手术了,但是不化疗会不会复发转移?为什么医生不建议自己化疗呢?

来自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主任医师李忠解释,早期肿瘤并未累及淋巴或远处转移,也没有复发的危险因素。而且大部分早期癌症患者身体较好,无明显不适,盲目放化疗在杀死癌细胞时也会误伤正常细胞,反而会破坏免疫力,降低免疫系统对癌细胞的监测能力。

实际上,除了早期肿瘤,还有这3种情况也无需化疗。

1.中晚期癌症

中晚期癌症肿瘤病灶较大或已转移,手术或放化疗均无法彻底清除癌细胞,此时可通过中药治疗缓解症状并延长生存期。

2.化疗低敏感性癌症

化疗药对化疗低敏感性的癌症起不到任何作用,根本无法杀死这类癌症的癌细胞,若执意化疗,反而会伤害正常细胞。

3.脏器出现功能问题

癌症能不能做化疗,医生除了考虑癌症情况,也需要评估身体其它脏器的功能。比如合并严重心肺疾病时,往往无法承受化疗的副作用,而合并肝肾功能不全时,化疗药也会加重肝肾负担,甚至导致肝肾衰竭。

三、癌症一半都是治死的?治好都是误诊?

你知道每年有多少人去美国治疗癌症吗?

一项市场调查结果显示,中国每年远赴美国就医患者人数约3000人,当中有70%为癌症肿瘤患者。

有部分癌症患者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们质疑国内癌症的治疗水平,他们认为有一半的癌症都是治死的,至于治好的那也都是误诊。

他们的这种想法也影响了很多人,导致不少无法接受外国治疗的患者,干脆也放弃了国内的治疗,选择“躺平”。

姚集镇卫生院在文中解释,目前的医疗技术并不能完全治愈很多中晚期癌症,但这并不代表积极治疗没有意义。如果患者不接受治疗,反而还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1.持续性感染

不接受治疗会导致癌细胞在体内不断繁殖,会让患者免疫力不断降低,也就更容易感染。

2.不断扩散

癌细胞的繁殖速度很快,不及时治疗干预就会在体内繁殖扩散,继而引发一系列异常症状。

3.异常疼痛

癌症不做治疗而任其持续发展,癌细胞会不断压迫神经、骨骼和脏器,导致全身异常疼痛症状,且疼痛感会随病情发展不断加重。

4.死亡加快

癌症到后期可引起营养不良等恶病质问题,患者免疫力低下可能诱发多器官衰竭,从而加快死亡速度。

近些年癌症的发病率不断升高,癌症治疗手段包括手术、放化疗以及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等,医生通常会根据患者的病情等情况,选择最为合适的治疗方案,因而并非所有癌症患者都要放化疗。大家也不要将化疗妖魔化,作为患者更应该听从医生的建议,科学和规范治疗才是康复的关键。

参考资料:

1.《化疗会扩散癌细胞?这5类人,千万不要做化疗》.家庭医生在线.2023-05-28

2.《早期肿瘤不用化疗,治疗真的结束了吗?不用化疗≠不会复发!》.中医肿瘤李忠教授.2022-05-29

3.《癌症一半都是治死的?治好的都是“误诊”?肿瘤专家告诉你答案》.睢宁县糖尿病内分泌医院.2023-11-11

徐州睢宁举办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明实践集中示范活动

现代快报讯(记者 郑阳 文/摄)3月1日,2024年徐州市暨睢宁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明实践集中示范活动在双沟镇举办。

锣鼓、旱船、舞动鲤鱼灯、踩高跷、骑毛驴……民俗展演氛围感十足。“舞动鲤鱼灯是我们村民自研自制自创的舞蹈,鲤鱼灯舞起来活灵活现,就像一条刚跳出水面的鲤鱼一样。”双沟镇双西社区演员方刚,带着鲤鱼灯舞蹈参加展演,寓意着睢宁乡村振兴像鲤鱼跳龙门一样,奋发向上、年年有余。

据了解,此次活动分为七大板块,包括开展理论宣讲进乡村活动,举办主题展览展示,开展志愿服务集中展示活动,“乡村有好戏 文化惠民心”服务活动,科技、卫生、法律等服务活动,举办惠民服务系列活动以及快乐体验惠民活动。

现场更有各类风味美食,让大家可以品尝到当地特色。剪纸、面塑、书刻、泥塑、怀中抱子扇等非遗展示,也吸引了大家关注。在“三下乡”活动农业机械展示区,农机公司带来的履带式收割机、大马力拖拉机威风凛凛,排成一列,而新型大载重植保无人机更是吸引了广大农民的眼球。据了解,今年这款新型无人机具有载重量大、操纵简单特点,农民朋友很容易掌握使用,可大幅提高农户的生产效率,为即将到来的春耕打下坚实的基础。双沟镇农民陈辉民高兴地说,现在农民种地越来省事了,有无人机打农药、撒化肥,高科技让大家更方便了。在市县供销合作社的展位前,同样也挤满了前来咨询种子、农药、化肥最新科技信息的农民朋友,供销社工作人员着重宣讲了今年新上市的掺混复合有机肥。睢宁县诚信农资配送中心工作人员耿兴福介绍说,这种肥料能够帮农民朋友们改良土壤,增产增收。在医疗卫生展位前,也排起了长队,量血压、测血糖,普及家庭健康常识,专家们讲得仔细,农民朋友们也听得认真。睢宁县双沟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肖建介绍说,糖尿病人尽量少吃高脂肪、高糖类食物,盐也要少吃,然后多运动,减肥,都能预防糖尿病产生。

最后,大家齐聚徐州市睢宁县双沟镇管路社区议事堂内,徐州市文艺工作者给大家带来了一场慰问演出,有《龙腾欢歌》《奋进新时代》《打开春天》等歌舞、小品、琴书、柳琴戏等丰富多彩的节目,赢得现场观众一片掌声。

现场还进行了全民阅读图书捐赠,向学生代表赠送“书香礼包”以及“三下乡”活动授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