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组织定义肥胖标准(世界卫生组织把肥胖定义为疾病)
外媒:如何科学定义肥胖?
参考消息网3月29日报道西班牙《国家报》网站3月17日刊发题为《重新定义肥胖:一种不以体重为中心的分析方法》的文章,作者是阿扎哈拉·涅托。内容编译如下:
发表在英国《柳叶刀》周刊上的一项研究为定义肥胖这一健康风险因素确定了两个新的类别。
《柳叶刀》日前推出了一份指南,旨在以更道德、更科学的方式处理肥胖问题。事实上,这项研究谈到了社会公正和体重污名化的问题。
让我们先来说一说背景。世界卫生组织将肥胖定义为“可能对健康有害的异常或过度的脂肪堆积”。如果我们对世卫组织的这一定义加以分析,就会发现虽然它提到了肥胖导致罹患某些疾病的可能性,但并没有谈到疾病本身的症状和造成的损害。因此,与其说肥胖本身是一种疾病,不如说它是导致其他病症的风险因素。将肥胖划分为疾病的分类方式本身就受到了利益冲突的影响,尤其是与减肥相关行业——比如制药业——之间的利益冲突。
国际上对成年人肥胖的分类是由世卫组织提出的,以身体质量指数(BMI)为依据。根据这一标准,BMI等于或高于30的人被视为肥胖。BMI的计算方法是用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但是,BMI是一个可以追溯到1839年的参数,由一位物理学家提出,并被美国的保险公司所采纳,其中的测量对象是白人男性,也就是说BMI没有考虑性别、年龄或种族等重要变量。首先,这是一种带有性别歧视和种族主义色彩的测量方法。它只考虑到体重和身高,仅凭这些数据来判断一个人是体重不足、体重正常、超重还是肥胖,却抛开了身体多样性这一因素。
临床实践中的科学证据表明,BMI不能作为诊断工具。一些研究也显示,根据BMI被归类为肥胖的人群中,约有50%的人新陈代谢健康,而被归类为正常体重的人群中,有30%的人存在严重的健康问题。此外,BMI也没有考虑到体重增加有可能是导致疾病的次要因素,如患有库欣综合征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同时也低估了个人的病史。
面对已经过时的BMI分类方法,《柳叶刀》提出了有关肥胖的两个新类别:一是亚临床肥胖症,即脂肪过多,无明显危害,但有潜在风险;二是临床肥胖症,由于过度肥胖而对器官和功能造成负面影响。亚临床肥胖意味着有罹患疾病的风险因素,但不一定会患病。
虽然新的定义已经在致力于解决体重歧视问题,但它仍然采取了以体重为核心的健康衡量标准。如果不采取“不同体形的健康”(HAES)这种衡量方法,有关肥胖污名化的问题就不会改变。我们需要针对所有人的营养学教育,需要营养学在公共卫生领域发挥根本性作用。此外,还需要一种预防性而非干预性的健康方式。如果把重点放在预防上,在很多情况下就可以避免药物介入治疗。
同时,在饮食失调问题上也需要展开更多的培训,因为世卫组织主要关注体重数字或以BMI为基础的衡量标准,但饮食失调问题仍在继续增加,而且发病年龄越来越小:12岁以下的儿童已经开始出现饮食失调问题。
当然,我们还需要努力改变每个人,尤其是公共卫生领域内专业人员的悲观态度。否则我们将继续根据BMI对疾病进行过度诊断或出现诊断不足,而忽视任何体重都不能确保健康这一事实。(编译/王萌)
国家卫健委印发新版肥胖症诊疗指南,BMI达28千克/平方米为肥胖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10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指南提出四项肥胖症的诊断标准,其中,基于体质指数的诊断标准中,在我国成年人群中,BMI(体重指数)达到或超过28千克/平方米为肥胖症。为指导临床诊疗,指南建议对肥胖症的程度进一步分级:建议BMI达到28.0千克/平方米且低于32.5千克/平方米为轻度肥胖症、达到32.5千克/平方米且低于37.5千克/平方米为中度肥胖症、达到37.5千克/平方米且低于50千克/平方米为重度肥胖症、达到或超过50千克/平方米为极重度肥胖症。
世界卫生组织将肥胖症定义为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异常或者过度脂肪蓄积。近年来,也有一些学术组织和学者建议以“以肥胖为基础的慢性疾病”来定义肥胖症。该诊疗指南基于现有临床证据和肥胖症诊治相关的多学科专家共识,对肥胖症的病因学、流行病学、定义、诊断、评估、治疗方式以及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进行了系统性阐述,以指导各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临床工作。
指南提到,肥胖症的减重目标应进行分层设定,需综合考虑肥胖症的程度以及肥胖症相关疾病的风险和程度。对于大多数超重和轻度肥胖症患者,可设定为在3-6个月之内至少将体重降低5%-15%并维持。同时,建议每3-6个月对减重效果和代谢指标进行评估。
根据指南,在药物治疗方面,目前在我国共有五种药物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用于成年原发性肥胖症患者减重治疗,包括奥利司他、利拉鲁肽、贝那鲁肽、司美格鲁肽及替尔泊肽。我国目前尚未批准用于治疗遗传性肥胖症的药物。
责编:谷雨微
主编:邱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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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政策动态|世界卫生组织公布关于肥胖的10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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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1:
超重和肥胖的定义是“可损害健康的异常或过量脂肪积累”。世卫组织将“超重”界定为身体质量指数等于或大于25,将“肥胖”界定为身体质量指数等于或大于30。
事实2:
2016年,有超过19亿成人超重,6.5亿多人肥胖。每年至少有280万人死亡可归咎于超重或肥胖。肥胖曾被视为高收入国家的问题,而现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也广泛存在这一问题。
事实3:
2016年,全球共有4100万名学龄前儿童超重。他们可能会较早罹患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从而加剧过早死亡和残疾的风险。
事实4:
在全球范围内,超重和肥胖导致的死亡人数高于体重过轻造成的死亡人数。世界多数人口所居住的国家,超重和肥胖的人多于体重过轻的人。
事实5:
个人肥胖往往是摄入的热量与消耗的热量不平衡造成的结果。高能量食品摄入量增加,而同时不相应增加身体活动,就会导致体重超重。
事实6:
良好的环境和社区对人们进行选择和预防肥胖十分重要。只有在人们可以享受健康的生活方式并能够作出有益健康的选择的环境下,个人责任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事实7:
儿童的饮食和身体活动习惯受其周围环境影响。社会和经济发展以及农业、交通、城市规划、环境、教育、食品加工、供应和经销领域的政策影响着儿童的饮食习惯和偏好以及身体活动方式。
事实8:
饮食健康有助于预防肥胖。人们可以:维持健康的体重;限制来自总脂肪的摄入量并使脂肪摄入从饱和脂肪转向不饱和脂肪;更多地食用水果、蔬菜、豆类、全谷食物和坚果;限制游离糖和盐的摄入量。
事实9:
经常从事身体活动有益于维持健康的体魄。每周有规律地从事至少150分钟中等强度的身体活动,可降低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结肠癌和乳腺癌的风险。
事实10:
需要针对人口的具体情况,在尊重文化习俗的情况下,采取多部门和多学科措施,遏制全球肥胖流行问题。
(整理:政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