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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教授:糖尿病患者的综合管理,这几点容易被忽视!| 医脉通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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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国糖尿病患病人数众多,最新的IDF数据表明我国约有1.164亿糖尿病患者,占世界第一,因此我国糖尿病的防治任务艰巨,基层糖尿病防治工作被我国乃至国际公认为是有效、长期贯穿于糖尿病预防和治疗体系的重要工作。

在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第二十三次全国学术会议(CDS2019)期间,医脉通有幸邀请到甘肃省人民医院内分泌代谢病诊疗中心主任——刘静教授接受专访,刘静教授是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基层糖尿病防治工作学组组长,她在基层糖尿病的防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颇有成就,在专访中刘静教授分享了基层糖尿病防控的相关经验,小编整理如下。

基层糖尿病防治中亟待解决的三个问题

基层医疗机构是糖尿病防治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基层糖尿病防治还存在诸多问题,刘静教授认为以下三个方面需要被关注

第一方面:基层医生的专科医疗水平急需提高。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全科医生比较多,而全科医生缺乏糖尿病的相关知识,比如说这些医生过多担心降糖药物治疗引起的低血糖症,从而限制了临床用药和治疗达标。因此,需要对基层医生进行糖尿病诊治及其并发症相关知识的培训。

另外,基层医生在糖尿病诊疗理念上也存在不足。比如,糖尿病的控制目标是怎样的,如何提高糖尿病患者的控制达标率,基层医生缺乏相应的认知和处理手段,需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

第二方面:基层的医疗专病诊疗设备不足。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应该有糖尿病微血管病变相关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比如神经病变检测设备,眼底镜、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相比来说,针对大血管病变的诊断,仪器相对充足一些,所以基层医疗机构,需要加强微血管病变检测仪器的配备,并充分利用这些仪器和设备开展糖尿病患者并发症的筛查,争取早发现早处理。

第三方面:基层医疗机构和大医院的联动需要加强。三级或者二级医院的医生到县级医院或者更基层的医疗机构工作,这需要政策的支持,以期达到合理的交流和分配。另外,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比如县医院应该建立专门的糖尿病科,并派专人到上级医院学习,上级医院一般都有糖尿病专科,在这个平台上,病人可以得到很好的管理,医生也能得到治疗理念上的更新,比如糖尿病患者的综合管理,口服降糖药物和胰岛素的合理使用,糖尿病患者规范的血糖监测等治疗措施。

血糖管理要注重个体化管理

谈到糖尿病患者的管理,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病人的血糖管理,刘静教授指出,虽然基层医生比较重视糖尿病患者的血糖管理,但是往往会忽视个体化的原则,我们需要根据患者的年龄、不同的身体状况制订不同的血糖达标标准。我们应该指导基层医生如何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的血糖控制目标。对于60岁以下,没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患者需要严格控制血糖,而年龄较大,存在多种并发症等情况下,需要给患者制订相对宽松的控制标准。

糖尿病综合管理不要遗漏尿酸指标

糖尿病患者需要综合管理,除了血糖之外,其他指标亦需要被关注。基层医生除了血糖之外,需要关注糖尿病患者的血脂和血压,这些指标也与并发症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

除此之外,患者的体重也是需要被关注的,在治疗过程中,我们应该让胖一些的人变瘦,让瘦一些的人变胖,这一点很重要。

最后刘静教授提到,糖尿病患者的尿酸水平也应该被关注,尿酸在糖尿病发病中也起着一定的作用。高尿酸血症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高尿酸伴随肾脏和关节的变化,就称之为痛风,按照痛风的治疗原则进行处理;另一种是尿酸高,但没有任何其他的症状,我们称之为无痛性高尿酸血症。刘静教授认为高尿酸血症的发病过程与胰岛素抵抗、心血管的损伤、细胞炎性因子的增多有相关性,因此在糖尿病综合管理中,尿酸也需要被密切关注

应对高尿酸血症首先采取生活方式干预,饮食适当调整,多饮水,碱化尿液,如果生活方式干预不能有效降低尿酸,则需要药物干预。对于合并糖尿病和不合并糖尿病的高尿酸血症患者治疗控制目标有所不同,合并糖尿病时,应该更加严格控制患者的尿酸水平。

糖尿病医联体工作模式初见成效

关于基层糖尿病的防和治,刘静教授分享了她的相关经验,值得借鉴。

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倡导下,甘肃省人民医院成立了糖尿病医联体,刘静教授是甘肃省糖尿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她在甘肃省的14个地州成立了二级糖尿病专业委员会,随后,在各地卫健委的指导下联合起来对符合标准的县级医院授牌“糖尿病科”,县级糖尿病诊疗水平较强的医院被授牌“糖尿病防治中心”,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上下联动。一方面请基层医生到上级医院学习和培训,另一方面上级医院的医生下基层医院进行授课和查房。这种模式也促进了糖尿病患者有效的双向转诊,基层医院诊治不了的患者及时被转到上级医院进行治疗,上级医院的医生为患者制订好治疗方案,再将患者转回到基层医院,并告知当地医生转诊患者后续的管理方案,做到对糖尿病患者的长期追踪和有效管理。通过这种模式构建了一个糖尿病慢性疾病防控网,这在甘肃省的基层糖尿病防治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刘静教授团队的医联体相关工作在糖尿病防控中发挥的作用,受到了甘肃省卫健委的重视,目前,甘肃省卫健委授命甘肃省人民医院内分泌代谢病诊疗中心牵头进行全省的紧密型医联体的试点建设工作,旨在探索适合甘肃省实际情况的内分泌糖尿病医联体建设的创新模式,促进甘肃省糖尿病的分级诊疗。这个紧密型医联体要求形成糖尿病诊治的同质化和规范化管理,比如达到糖化血红蛋白、内生肌酐清除率测量等各项检查的同质化。同时通过甘肃省远程网络会诊中心的远程会诊、远程学术讲座、远程病例讨论、远程网络继续教育、远程查房等,联合应用微信平台,构建起与基层医生沟通和交流的渠道,并为双向转诊开辟绿色通道等。

希望我们的基层糖尿病防控工作能够越做越好,为实现“健康中国2030”的宏伟目标添砖加瓦!

最容易患糖尿病的十二类人,你在此之列吗?

根据《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3版),有十二类人容易患糖尿病,需要定期做糖尿病筛查。具体人群如下:

1.年龄45岁以上者;

2.有糖调节受损史者,即空腹血糖在6.1-7.0mmol/L,和/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后2小时血糖在7.8-11.1 mmol/L;

3.超重(体重指数≥24千克/平方米)、肥胖(体重指数≥28千克/平方米)或中心型肥胖者(男性腰围≥90厘米,女性腰围≥85厘米);

4.常年不参加体力活动者;

5.有2型糖尿病家族史,如父母或兄弟姐妹中有人患糖尿病者;

6.有妊娠糖尿病病史的妇女,或曾分娩过巨大儿(出生体重大于 4公斤)者;

7.患有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或正在接受降压治疗者;

8.血脂异常(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0.91mmol/L、甘油三酯≥2.22mmol/L),或正在接受调脂治疗者;

9.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脑血管疾病患者;

10. 有一过性类固醇糖尿病病史者;

11. 体重指数≥28千克/平方米的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

12. 长期接受抗精神病药物或抗抑郁药物治疗的患者。

符合上述条件中任何一条的人应该定期到医院体检,进行糖尿病筛查,以便早期发现血糖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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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志愿者招募QQ:32842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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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起刑责利剑,铲除微信朋友圈里的假神医

相比电视广告,近年流行起来的微信私域营销成为假医生和假专家的“沃土”。媒体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梳理发现,2019年以来,国内法院终审宣判的在微信里冒充医学专家卖假药、销售“医疗服务”且被定性为诈骗罪的案件共22件,其中涉及“假医生”328人,2.9万余人受害,涉案金额高达1.9亿元。

与其他假冒伪劣相比,假医生更为可恶。因为,其轻则耽误患者治疗,重则直接会危害患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线下的假医生比较容易识破,公众对于江湖骗子已经有了比较强的免疫力,而且监管部门也便于查处。但像微信朋友圈这种网络私域,容易沦为灰色地带,因为朋友圈具有私密性,只有“好友”才能看到。

假神医们正变得越来越狡猾,乃至衍生出黑色产业链。比如,一位隔空问诊的“老中医”,竟然让近3000人上当破财,涉案金额600余万元,其背后是一个诈骗团伙。作为团伙负责人的罗某,为成员注册微信、统一使用虚构昵称“许某怀”及头像,由专人负责在网上发布广告诱骗被害人添加微信号。之后,由丁某等14人分别以虚构的中医世家传承人“许某怀”本人或其学生名义,根据“话术”模板,诱骗患者高价购买“排毒贴”等产品。可以看出,这早已是不单纯的利用概率,其团伙作案及流水线式操作,很容易让患者在不知不觉中落入圈套。

连电诈团伙也改行充当微信里的“假医生”,更反映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比如,武汉某公司本来是个电话诈骗团伙,2017年1月,其法定代表人谈某“认为以拨打电话的方式诈骗风险大,决定转型”为假医生。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有40人进入公司当销售员,全部以“田氏补肾方中药世家传人田乐乐”的身份,通过微信与患者交流,销售“田氏补肾方”。这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也最终被认定为诈骗罪。

对于这些向病人伸出黑手的“微信假神医”必须挥起刑责利剑,将其彻底铲除。就在今年3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通过互联网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医生案件,魏某等27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团伙通过购买获取糖尿病患者的个人信息,或将微信二维码植入广告,添加微信患者后,假冒同仁堂健康指导老师或医师,将低价购进的食品或保健品假冒成药品,诱骗患者高价购买,骗取人民币多达三千余万元。

追责要从重,更须从严,特别是要提高对微信私域流量的监管水平。当前已进入互联网社会,监管部门不能总是落在违法犯罪分子后面。同时,也要明确平台责任,使其真正尽到管理之责,不能让假医生们把朋友圈当成法外之地。当然,广大网民也要打起精神来,注意鉴别你的微信中哪些是真朋友,那些是假医生,不可鱼目混珠,该删的还是早点删了吧。(秦铁)

来源:观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