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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慢性病药品(糖尿病患者办理慢病卡药物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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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国家医保常规目录公布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新增36个

8月20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常规准入部分的药品名单挂网发布。此次药品目录调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后首次全面调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以来对原有目录品种的一次全面梳理。新版目录拟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2017版本相比,目录药品数量变化不大,共2643个,但结构变化较大。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进入目录,一些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进入拟谈判名单,经谈判议价后进入目录。一些国家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药品被调出,抗生素、营养制剂、中药注射剂等限定门诊和个人账户支付。

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新增36个,重点监控药品全部调出。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148个品种,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常规准入或被纳入拟谈判药品名单,并将74个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在调出的药品方面,主要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以及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共调出150个品种,除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外,共调出79个品种。

128个价高专利药品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除了常规准入的药品,还有一些价格昂贵的救命好药也将通过谈判准入进入医保目录。这些药品主要是临床价值高但价格昂贵或对基金影响较大的专利独家药品。根据专家评审和投票遴选结果,初步确定将128个药品纳入拟谈判准入范围,包括109个西药和19个中成药。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等。许多产品都是近几年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新药,亦包括国内重大创新药品。

新版目录印发后,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地方不再进行乙类药品调整,原增补的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并优先消化被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品种。今后,医保药品将实行全国统一分类和编码,一药一码管理和支付,有利于监管、审核。本报综合

91种药品新增进医保,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

1月1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正式落地实施,参保人在医院药店购药,将按照新版目录执行。此次调整共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

这几天,不少参保人在看病就医时都会询问相关治疗领域最新纳入目录的药品。在北大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就有糖尿病患者对新纳入目录的胰岛素周制剂非常感兴趣,每注射一次就可以满足一周的用药需求,可以减少注射治疗负担。纳入医保后,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将大大提高。

糖尿病患者 芦女士:最早的每天注射胰岛素三次,后来就是一天一次,这是一个进步。现在胰岛素周制剂的话,那就更是质的飞跃了,所以对我来说那肯定方便。

这款胰岛素周制剂在中国、欧盟与美国同步开展临床试验,同步递交新药上市申请,2024年6月在中国获批,同年就纳入了医保药品目录。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 北京大学糖尿病中心主任 纪立农:在获得了药监局批准上市之后,能够很快进入到医保,那么这也体现了国家特别想让这些新型的药物能够尽早地让患者使用上,让他们疾病控制更好。

此次调整新增的91种药品中,就有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含2个罕见病),此外还有肿瘤用药26个(含4个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个、抗感染用药7个、中成药11个、精神病用药4个,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个。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中药饮片部分892种。

在此次目录调整中,谈判竞价药品平均降价63%。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 黄心宇:坚持临床价值导向,坚持支持真创新,真支持创新,将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好药及时以合理的价格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医保目录在肿瘤、慢性病、儿童用药、罕见病等方面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将从目录调整中得到真正的实惠。

编辑 | 薛加怡

责编 | 赵宁宁

主编 | 杨公元

监审 | 宋锦峰

来源 |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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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

本报北京2月2日电(记者李红梅)2月2日,国家医保局发出通知,明确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在特殊时期,为方便患者到医疗机构买药,尤其是慢病患者的长期用药,国家医保局将积极支持“长处方”,实现“便民办”。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为方便办事群众和单位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待遇申报、异地就医备案、门特门慢认定、调整定点医疗机构及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参保信息修改等业务,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大力创新服务方式,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探索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实现“不见面办”。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积极倡议、引导办事群众和单位实行“不见面”办事,及时向社会发布“不见面”办理倡议书、公告或通知,明确“不见面”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方式、申办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内容。

《 人民日报 》( 2020年02月03日 13 版)